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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葬母贫儿含泪“水葬” 涉嫌侮辱尸体被刑拘

—“水葬”母亲令人心酸 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安徽外来工王某的母亲猝死福建南安一出租房内,因无钱葬母,他含泪将遗体装在麻袋里,沉尸“水葬”。26日,28岁的王某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刑拘。

      18日,有人在河边发现一个麻袋,解开一看,发现里面装着一具老年女尸。26日,警方根据线索找到王某。一听民警询问相关情况,他脱口而出:我把母亲扔到河里了。
    
      据王某交代,母亲身体不好,而且精神有问题。2006年,他将母亲带到福建南安,边打工边照顾母亲。今年11月3日,母亲突然去世,让他手足无措,他手上连1000块钱都没有,不知道如何安葬母亲。“没钱葬就葬到水里吧。”王某说,当晚,他和一名当地人叶某将尸体装在麻袋中抛到河中。
    
      警方称,经多方调查,王某所说属实。随后,因涉嫌侮辱尸体罪,王某和叶某被刑拘。
    
      - 对话
    
      “我站在岸边大哭”
    
      记者:为什么要把自己母亲的遗体沉入水中?
    
      王某:我实在没钱火化她。我想,把她沉到水里,也算“水葬”了。
    
      记者:你每个月收入多少?
    
      王某:我在工厂打工,每个月挣的钱只有四五百块,只够养活我们母子。母亲有老年痴呆症,而且经常犯病。
    
      记者:“水葬”时,你的心安吗?
    
      王某:我觉得自己是个不孝子,我不但不能让她过好日子,连她去世后都没法葬她。把她抛弃前,我对着麻袋磕了几个头。母亲被水冲走后,我站在岸边又大哭了一场。

“水葬”母亲令人心酸 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

      两个麻袋套着一具女尸,袋子里装着3块石头。福建南安市码头镇大庭村黑石潭,这具女尸大白天惊现河岸边。南安市公安局艰苦排查9天后,疑案真相大白 ———28岁的安徽外来工王小喜(化名)的66岁母亲猝死出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泪将遗体装在麻袋里,沉尸“水葬”。王小喜随即以涉嫌侮辱尸体被刑拘。(11月29日《海峡都市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很心酸。最低也要1000元的火化费,对王小喜这样月工资只有四五百,且需要长期照顾病母的农民工而言,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而当地民政部门“葬不起亲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这样的表态,在“无此专项基金”的事实面前,恐怕更像是一种事后的“随便说说”。何况,王小喜还得担心消息传出后,自己会不会被赶出那租来的房子?身在异乡,他又该上哪里去安放母亲的骨灰?
    
      需要收费的丧葬,王小喜“消费”不起,他只有让不收费的河水,帮助安葬自己的母亲,但其中的孝心应该一样。就算这样的安葬方式,与“公序良俗”相悖,可这其中的问题却需要深思。那位老妪,她不仅是王小喜的母亲,她更是国家的公民,我们的丧葬制度应该有相应的考虑。
    
      如果王小喜真是有罪的,那也不是什么侮辱尸体罪,因为身为人子的他,决不会有侮辱生身之母尸体的犯罪动机,怎么能等同于“公然损坏、焚烧或猥亵尸体”的侮辱尸体罪呢?倘若王小喜真被判刑了,他的真实罪名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贫穷。可是,我们又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新京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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