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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团派女高官金银焕遭横死 司机是故意撞的


金银焕

    “这简直是一场灾难,遇见疯人了。他(李毅)非要撞你,你有啥办法?”

    这是幸运活下来的司机彭乐祥重复最多的一句话。

去年10月11日,他所驾驶的越野车在高速路上遭遇车祸,车上乘坐的山西省政协主席金银焕及其秘书王蓉不幸身亡,而车祸肇事者竟然是忻州政协副主席李毅。无独有偶,金银焕的爱人也是现太原市政协副主席。

    犹如悬念电影一般,一个个巧合如此精准。一位办案交警私下对记者评说:“这车祸太巧了,我从未见过比这更巧合的车祸了……”

    “这辆车是有意的”

    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诉称,去年10月11日9时54分许,李毅驾驶晋H95168号丰田凯美瑞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二河线高速公路701KM+300M处,在变更车道时车辆失控,凯美瑞轿车的左前部与左侧车道彭乐祥驾驶的晋AV0097号丰田越野车中部发生碰撞,导致越野车侧翻于对向左侧车道。车内乘坐人金银焕、王蓉抢救无效死亡,彭乐祥轻伤。

    其实发生车祸前,李毅曾有一次超车行为。李毅在警方询问中称“我在中间车道行驶,发现前方同车道有一辆大货车,我从左侧超越,但从观后镜发现左侧车道上有一辆警车开过来,我过不去,我准备从右侧超车。”但是,车队尾车司机看到的是,李毅是超速从后追赶,本想插队因前方大卡车,才从右侧加速绕过又插队,最后酿成惨剧。

    就这样,李毅自称“右侧超车时,车道上突然有一辆黑色轿车驶过,左打方向并踩刹车,车辆控制不住,然后就撞上隔离带的护栏”。

    尽管法庭上的李毅对车祸有种种说词,金银焕的司机也不这样认为。

    “我认为准备插入车队的那辆小车,在我鸣笛未成后,绕过中间车道的大车,从右侧车道快速超车,从大车前撞向我车。”彭乐祥回忆,“前面宽宽的路又没有车,为啥不走,在我的视线里前方约600、700米根本就没车,为何要冲我的车撞过来呢?”

    车祸后首先打电话求救

    按李毅的说法,车祸后,他在车上考虑该如何处理,于是就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给自己的司机李志富,让其来顶罪,另一个是打给自己的朋友金熙军(忻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毅前下属)“我出事了,你快来救我”。

    下了车,他又给金熙军打了多个电话,让其带上李志富。不过“我没有告诉金熙军事故情况,把李志富送到现场的原因。”

    这样,李志富于10时40分许赶到现场,按李毅的交代,承认其为晋H95168号车的驾驶人,并编造肇事经过。

    “我没有想到,撞上的竟然是金主席的车”。后经法医鉴定,金银焕系腰腹部遭受巨大暴力冲击致腹部重度闭合性损伤,最终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而秘书王蓉系胸部遭受巨大暴力冲击致胸部重度闭合性损伤死亡。

    次日凌晨4时,李毅才向警方承认“开车的是我”,但一再强调“只是撞上护栏,没有感觉撞上了另外的车”。

    被撞上的彭乐祥回忆:“我认为他不是有意拦截我,就是有意撞我,我不知道那车要干什么?为什么要冲我撞过来呢?……我认为那辆车是有意的,我认为这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

    李毅撞死了“自己的恩人”

    李毅自称“第一次是想超车,第二次是向左打方向控制不住了。”

    李毅出了车祸,巧的是,“李毅害死了自己的大恩人”。

    金银焕与李毅同校毕业,素有交情,且为上下级关系。法庭上的李毅不止一次说过“我和金主席不是一般关系,我仕途的每一步都得到过帮助,她是我的大恩人啊”。如今,李毅29岁的二女儿在山西省检察院上班,26岁的儿子也在山西省纪委工作。金银焕家属也称,“李毅子女是公考录取的,但是金银焕对李家关照不少”。

    其实,在事故发生前1个多小时,李毅的儿子还到过金银焕家中。

    而记者赴金银焕的老家阳曲县金家岗村,其92岁的养母尚不知金银焕的离去。哥哥金喜龙介绍,妹妹金银焕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很讲原则,“即便妹妹在太原官这么大,家里人并没有到城里谋生”,但妹妹常接济家人,对老人很孝顺。“村里的小学、水井、果树等还是妹妹张罗建起来的”。

    对于车祸,金喜龙说:“当时妹妹,前有车,后有车,李毅偏偏撞了妹妹的车,这不就是有意嘛。”

    李毅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称,他知道金主席来忻州调研,但组织上没有安排他参与接待活动,“所以我没有参加,不是我不愿意”。在忻州期间,他也没有联系过金主席,“没有见过面”。

    不料,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竟然是在车祸中。

    庭审留下的疑点

    车祸悬念:过失,还是故意?

    担任过6年省纪委书记的金银焕,突然死于车祸,引发众多猜测。

    去年12月27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审理此案。法庭上座无虚席,李毅的亲属占据了几乎一半的座位。大家印象最深的是,当李毅解释自己六个手指驾车“比健全人还灵活”时,引发庭上人员窃笑。

    令人质疑的是,检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毅,并非是“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李毅的行为有两种可能,一是过失,二是故意。检方排除了天气等自然因素、道路因素、肇事车辆车况因素,及其他车辆等因素,加之李毅不承认是“故意为之”,那么,也只好认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对金银焕的死,其爱人在悲伤之余,坦言“李毅始终不承认是故意行为,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找不到的大卡车

    在这起车祸事故中,有一个关键车辆———“中间车道的大卡车”。事故认定书称,车祸发生时,正是李毅高速行驶,绕过这辆大卡车,“从中间车道变更车道时车辆失控”,撞上了金银焕乘坐的越野车。而车祸后,警方也付出努力,但这辆大卡车就再也找不到了。

    金银焕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也曾要求交警找到这辆大卡车,但是高速路的出口太多,警方查阅了多个出入口的监控录像,但并无所获。

    “大卡车的司机就是目击者,找到他可以准确还原事情真相。”律师告诉记者说。

    奇怪的两个突变点

    车祸后交警进行了一系列鉴定,李毅在采取制动后,以127公里的时速撞击金银焕乘车,而金银焕乘车时速仅95公里。期间,道路上的石块也没有遇到李毅的车轮。

    交警证实,李毅一系列的过程中留下一道很长的刹车痕。记者查阅事故现场图,发现在路面的刹车痕中,变点有两个,但按李毅所说是“超车时有刹车”造成。律师称,按刹车痕分析,李毅并没有变更车道的行为,而是直接快速插入。

    律师分析,也就是这两个突变点的出现,才让李毅的车调整了方向,如果没有突变点存在的话,李毅的车应该在停车道行驶,不会直接冲上金主席的车。“刹了车,还以近乎45度角的方向撞上去,那是不是有意行为呢?”

    “用最强部位,撞最弱部位”

    律师在法庭上称,李毅在失控后,将领导所乘车撞翻,造成两死一伤的恶果,撞击后自己却能稳控将车安全停靠,自己毫发无损,车正轮正。

    按事故调查,李毅车是左前部受损,撞击点在前保险杠,而金银焕的车被撞击点是在右侧两车门之间。

    “就像是球场铲球一般。是因为,李毅的车用了最有力的部位,来撞击晋AV0097最薄弱的部位。”律师说,如果李毅的车撞击的不是车门之间,车祸也不至于造成如此后果。

    被驳回的“测谎”请求

    事实上,很多人都认为李毅一直在说谎话,甚至有家属怀疑李毅故意行为。

    公诉人当庭询问李毅“你认识金主席的车?”李毅随口回答“当然认识”,但马上又矢口否认。

    诸如,李毅一开始不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没有看见打着双闪的特勤车队”、“撞的是护栏,感觉没有撞车”……

    庭审中,律师提出应对李毅进行测谎,但被驳回。

    律师称,如何证明李毅是不是故意,可以经过科学的方法测谎来证明,让他说出实话。这样,就可以得到李毅的真实想法和寻找相关证据。虽说,“通过测谎所获得的证据资料,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有利于弄清真相,作为补充侦查的依据。

    案件之外的思考

    车祸成为最廉价的“杀人工具”?

    山西政协主席和秘书车祸身亡,检方认为是交通肇事并非故意杀人,等待李毅的也就是3至7年牢狱之灾。

    作为省部级高官,金银焕因车祸而死并不是第一个。2000年6月,中共中央委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云布龙也因车祸不幸殉职。但不同的是,金银焕的非正常死亡种种情节太过巧合,让人很容易想到“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还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事实上,金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支持下,“车辆失控”成了定案的关键词。同时也引发山西法律界一个讨论———“车祸成为最廉价的杀人工具”?

    两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记者说,如何惩罚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在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是空白。

    “侦查、取证、定罪三个环节一个也含糊不得。其中,侦查最重要。”他说,在此案中,“李毅插队究竟要干啥”?只有弄清他的主观思想,知晓犯罪动机,才能顺藤摸瓜取证和定罪,当然,刑警也要马上介入调查,也可以不用交通事故认定,直接进行移交。而此案中,一开始,警方的注意力就存在缺失,即便庭审发现隐情,也是难于翻案。

    其实,我国警方曾多次揭开用车祸掩盖的故意杀人案的例子。种种迹象表明,用车祸来杀人,是一种罪名最轻的,最廉价的,最能逃避责任的一个选择。李毅案庭审结束后,有人网上撰文《李毅,史上最牛的说谎者》:李毅面对法官、面对受害者家属,他凭借自己几十年为官积累的经验,开始了“史上最牛的说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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