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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尘:人民总是要投票的——南康事件有感

南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不要以为民众会永远丧失其对政府和官员投票的权利。如果不能在会议室内投票,他们终将越来越多地走上街头进行投票,而官府永远不会减弱“鼓动”民众上街的决策冲动,也许,当这样的街头行动之规模和频率到达一个临界点,作为无权者的民众会一劳永逸地拿回他们的选票。

国内官方媒体对南康事件“近百人上访”的轻描淡写在网络时代只会给人们增添笑料,几乎就在事件发生的同时,我们就看到了几万人聚集的场面和被掀翻的官方车辆照片,另有尚未得到核实的消息称,6月15日夜,大约20辆警车被愤怒的民众烧毁,无论这一传闻是否确切,可以肯定的是,事件并未如官方所称在当天下午结束,截至6月15日深夜,大量的南康民众仍然聚集在高速路口,用石块“欢迎“从赣州等地赶来的武警,致使武警长时间未能形成对民众的有效镇压力量。当几万名普通民众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自己身上潜藏的力量,于是在6月15日下午,大大小小的业主向当地政府提出了当天给出答复的强硬要求。

有趣的是,此前态度极其强硬的南康市政府,6月2日曾经二话不说地抓捕以“散步”的形式抗议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南康家具业人士,6月15日却突然显得软弱而狼狈,在民众的压力之下,《赣南日报》连夜发布南康市委、市政府的“果断措施”:一,宣布废止清理整顿家具市场的有关文件;二,明天南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认真负责接待上访群众代表,妥善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对参与今天集体上访滋事的人员不予追究责任;四是从现在起,凡继续聚众闹事、胆敢以身试法者,将依法严惩不贷。

这四条果断措施中的第四条虽然杀气腾腾,却透出背后的无奈,在中国,当小民对抗政府的时候,什么时候没有被严惩不贷呢?有白纸黑字的法律在,如果民众违背了相关条款,该惩处就惩处,难道都要事先警告才成?因此,这四条果断措施的关键是前面三条,可以说,这三条字字句句都是政府向民众亮出的白旗:强力推行的整顿政策连夜废止;“上访滋事”不予追究;6月15日砸警车,6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要“认真负责接待上访群众代表了”,官人面对小民何时有过这么高的效率?

我认为,南康市委、市政府的这几条“果断措施”,对于理解中国目前的社会矛盾及未来中国变化的路径具有普遍意义,它说穿了一个秘密,那就是:当民众三三两两地向政府提要求的时候,政府是不在意的,无论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政府都不予理会,如果民众提要求的方式略有惹官人不快的地方,就会有手铐和监狱等候小民;而当足够多的小民走上街头,甚至采取过激的手段,在官家看来,事情已不可收拾,他们转弯的速度会比人们预料的还快——这一速度与群体事件的参与者数量完全成正比。

也就是说,政府是欺软怕硬的,官员眼中没有法律和公道,只有力量强弱的对比,从另一方面来看,南康事件也为人们指出了最有效的维权之路,那就是足够多的民众走上街头制造群体事件。官府的强硬和欺软怕硬才是群体事件真正的黑手,当一次次打规模群体事件迫使官府亮出白旗的时候,谁能说这不是对街头抗议最好的鼓励?!

问题是,刹那间就可以做出更改的决策,为什么非要将民众逼上街头才能扭转官府的思路?

南康事件的发生系由政府出台一系列不利于家具业发展的政策引起,据了解,南康地方经济主要靠矿业、服装、家具支撑,由于全球经济萧条,矿业陷入危机,而服装业的发展由于南康地方政府的错误决策,也基本上奄奄一息,唯一能够榨得出油水的就是全国四大家具市场之一的家具行业。为了从中榨取利益,南康地方政府大幅提高家具出市时的木材放行费标准;要求分散经营的家具企业集中到开发区经营,而开发区的土地是每亩8万元(当然是政府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收,高价出售);同时,还出台了限制于扼杀小型企业的政策,试图全面消灭年销售额50万元或年税收2万元以下的家具企业。在推行这些决策的过程中,民生是不在官员考虑之内的,对于涉及至少几万人基本生活的一项决策,南康地方政府如此轻率、蛮横,实在令人对于目前基层官员的素质难以保留任何一点乐观的期望。

南康市政府当然可以为这些政策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说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档次、保护环境等,但南康市政府的这些政策,存在许多违背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地方,而以政府为决策主体的经济活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扼杀市场的活力,退一步说,如此重大的地方经济决策,至少应该听取各方面意见,而不是靠政府的意志一意孤行,但目前中国的现实是,在形象工程、官员利益等因素的诱惑下,民众根本不可能监督或制约政府行为,更不用说否决政府的决策,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南康,也不仅限于经济领域,由于体制性的民权缺失,选举权得不到保障的民众也无法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于是,官民矛盾近年来迅速累计,冲突事件无一日消停。

与此同时,一个普遍的现实是:民众在遭遇官府的政策性侵害时,上访、诉讼、舆论监督几乎不起作用,除了默默地吞下权利被侵犯的苦果,没有几个人能够日复一日地坚持维权,从维权成本来讲,个体维权的代价之大,与其收益实在不成比例。

而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特殊的维权模式,缩小了官权与民权的极大地位悬殊,这基本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算术问题,一般来说,当参与者及围观者上万之后,聚集在一起的民众会在彼此之间获得勇气与力量,而他们的人越多,官府越没有脾气。

南康市委、市政府四条“果断措施”中的前三条可谓朝令夕改,人们不禁要问:废止有关政策是否表明此前的决策失误?如果存在决策失误,为什么人们只有走上街头才能获得与官府对话的机会?如果存在决策失误,这一决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是否应该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答案。装糊涂的是政府。

但南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不要以为民众会永远丧失其对政府和官员投票的权利。如果不能在会议室内投票,他们终将越来越多地走上街头进行投票,而官府永远不会减弱“鼓动”民众上街的决策冲动,也许,当这样的街头行动之规模和频率到达一个临界点,作为无权者的民众会一劳永逸地拿回他们的选票。

南康事件并不令人惊讶,它不是孤例,令人惊讶的是,面对如此普遍而尖锐的官民矛盾冲突,中国最高决策层竟然无动于衷,继续漠视民间的政改要求。我以为,在这一点上,他们低估了民众的力量,也高估了自己的运气。人民总是要投票的,如果政府不能有涵养地通过对话与协商将投票的权利还给民众,民众会一次次地走上街头,以同样没有“涵养”的方式抢回自己的投票权,归根结底,社会不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利益团体,而属于所有公民,每个人都有对公共事务发言的权利。

责任编辑: 郑浩中  来源:自由圣火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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