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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豹驳刘路批高智晟:究竟谁是国家的敌人?

侯文豹:究竟谁是国家的敌人?



 
文章摘要: 看罢首段文字,笔者也似乎因为刘路的"非常诧异"而诧异了,为什么刘路先生仅仅因为高律师的一段接受海外电台之谈话就批评高律师是在做国家的敌人呢?想必人们都是知道的,'国家的敌人'这么一个帽子何等之高!在时下的中国,似乎类似于'颠覆与煽动颠覆'等都是等同于'国家的敌人'这么一个概念的。

作者 : 侯文豹,


發表時間:9/3/2007

昨天(九月二日)海外著名网络中文媒体《博 讯》'焦点新闻'栏目刊发了一篇山东青岛的著名律师——刘路(李建强)先生撰写的题为《不要做国家的敌人--评高智晟谈奥运(讨论)》的文章,刚看到文章题目,本人还在想,到底是谁'不要做国家的敌人'呢?接着看本篇文章的首段文字:"最近高智晟先生接受希望之声电台采访,对明年要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会发表评论,笔者对高先生的评论非常诧异,认为这个谈话严重缺乏论据,缺乏理性,逻辑奇特。在此提醒高先生,不要由反共走向反华,不要堕落成国家的敌人。"

看罢首段文字,笔者也似乎因为刘路的"非常诧异"而诧异了,为什么刘路先生仅仅因为高律师的一段接受海外电台之谈话就批评高律师是在做国家的敌人呢?想必人们都是知道的,'国家的敌人'这么一个帽子何等之高!在时下的中国,似乎类似于'颠覆与煽动颠覆'等都是等同于'国家的敌人'这么一个概念的。

接着,我们再来看刘路先生之所以批评高智晟先生是在做'国家的敌人'四个论点:

第一个论点:高论之一:以奥运为名义抓捕

希望之声报道说,高律师指出:以奥运为名义的抓捕早就开始。

(高智晟录音):"我所掌握的真实情况表明,以确保奥运绝对安全为由的抓捕早就开始,西安的风西峡(音)以维护奥运为由被抓捕,两个孩子一直在街上流浪。黑龙江有一些过去一直支持过我,参与过我维权的人喊出了"要人权不要奥运"的口号被抓捕。上海、北京…像我们办的最典型的案例:叶国柱、叶国强兄弟俩都是以"奥运需求" 的名义抓捕。"

高先生曾经做过律师,而律师说话是要讲究实据的,高先生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举的这些例子都是因为"奥运"而不是为了"十七大"或者其他什么具体理由而被抓的呢?警察抓人的时候难道出示了"为了保卫奥运所以抓捕你们"这样的说明了么?如果没有,那么,高先生做出这样的判断,理据是什么?

在这里,笔者想要提出的是,刘路先生似乎是严谨错了地方。首先要知道的是,高智晟先生仅仅是在根据自己的了解而表达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对于一件事的看法,并不是在以律师的身份来指控什么,更何况他已经不是'自由之身',而且刘路先生想必也知道在今日的中国,政府是不承认有政治犯存在的。那么请问刘路先生,你难道也否认在中国是有政治犯存在的吗?我想,你是不会否认的,因为你同样是一位具有高度良知的人士。

第二个论点:高论之二:以奥运的名义践踏奥运精神

高智晟在做出上述没有什么根据的判断之后,提出第二个观点,以奥运的名义践踏奥运精神是对奥运的最大讽刺。

"以奥运的名义践踏奥运精神"本身是个没有经过严密论证的伪问题,何来对奥运的最大讽刺?如果这是最大的讽刺,那么次大讽刺是什么?还有,奥运精神是什么?它如何被践踏了?这些高先生都没有阐述,铁口直断下这样的结论是不是太草率、太搞笑了?

在这里,笔者想反问刘路先生一个问题:既然你认为高智晟先生的'以奥运的名义践踏奥运精神'是个没有经过严密论证的伪问题,那么你认为全民高歌欢迎奥运精神来到中国就是一个真问题了吗?你认为高智晟先生能够在一个简短的记者电话访问里去对'以奥运的名义践踏奥运精神'这么个问题来进行严密论证吗?你认为高智晟先生'铁口直断下这样的结论是太草率、太搞笑了'难道不是更为搞笑了吗?

第三个论点:高论之三:明年的奥运会在中国举办,是对人类奥运精神积淀到今日文明的一种公然的肢解和践踏

这是一句具有鲜明高先生语言特色的半通不通的话。任何稍有文字常识的人都会感到困惑,什么叫"人类奥运精神沉淀到今日文明"?奥运会在中国举办如何就能"肢解"了这种"文明"、"践踏"了这种"文明"?

先不说语句上的不通,且说事实:第一,奥运会在中国举办,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多少年的努力奋斗争来的,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意志体现。我们应该还记得竞办2000年奥运因一票之差失败全国人民的那种悲怆和2008年竞办成功人民的那种狂喜。

第二,奥运在中国举办,是世界上那么多奥运会会员国投票选出来的。高先生根据自己的没有什么证据的几个例证,就把那么多国家选举的,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努力争来的结果全然否定,而且谴责为是对"人类奥运精神积淀到今日文明的一种公然的肢解和践踏",高先生将自己置于何地?高于国家和人民意志的最高裁判者么?

在这里,笔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刘路先生不应该就高智晟先生的一小段个人看法对高智晟先生的人品进行指摘,什么叫'这是一句具有鲜明高先生语言特色的半通不通的话,任何稍有文字常识的人都会感到困惑?难道在你眼里对这么一句话不存在困惑就是没有文字常识的了?


第四个论点:高论之四:支持血腥奥运的人都是凶手

高先生先是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血腥奥运。它的内涵是"大量的以确保奥运为由舆论钳制、新闻封锁、网络封锁,""黑社会式的围堵、盯踪、迫害。""牺牲任何人类文明应当尊重的东西,包括人性、尊严和奥运本身代表的东西。"

首先,这些现象,在奥运之前就存在,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其次,种种迹象和经验事实表明,在奥运期间,言论、新闻和人权法治的状况在大量媒体记者介入的情况下,只能更宽松、更进步,不会更封闭、更倒退,因此,所谓"血腥奥运"这个词,是一种情绪化的杜撰,更不会有什么人支持什么血腥奥运。把支持奥运,置换为支持血腥奥运,才是高先生这个谈话的深层含义。高先生接着就说:"现在人们屈就一种心态,就是已经到今天了,那就应该让它开下去。这是我们需要的吗?我们真需要在牺牲很多人的自由、尊严、人性甚至许许多多人牺牲了生命的这种前提下,我们要开这样一次会?这样夺人性命的新的悲剧,都是说是确保奥运安全。现在坚持要在中国回避一切,确保奥运开下去的这些人,无论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你都是凶手。 "

奥运是一体育盛会,不是民主盛会,更不是政治盛会,她本身承载不了那么大的历史负荷。按照高先生的意思,按照他行文的逻辑,这个会议,如果不是在自由中国开,她就不能开了。谁要支持,谁就是凶手,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按照这个逻辑,国际奥委会是凶手,世界上所有来华参加奥运的运动员、记者和政府官员是凶手,中国的与政治毫无关系的运动员、媒体记者、志愿者、奥运准备工作的建设者,中国超过99%以上的老百姓都是凶手!

在这里,因为众所周知的现实语境,笔者不想就'血腥奥运'这么一个名词的来由进行考证与讨论。而且笔者也的确是支持中国举办奥运会的,但是本人反对所谓的"一切为了奥运"的做法,因为即使奥运再重要也仅仅是国人生活中一个点而已,许多因为奥运而采取的做法是不恰当的,比如打着奥运工程的旗号大肆进行暴力拆迁的现象,而一些的暴力拆迁过程中往往加入了许多的流血事件;为了奥运期间交通的通畅而实行车辆按单双号出行的做法,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是买足了相关费用的,政府即使理由再多也不应该强行实行如此蛮横的行政行为,政府为什么不能够实行大部分公车限行的方案呢?要知道在北京,公车可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量,大部分乘公车的人都可以换乘公交啊!笔者认为,高智晟先生说到'血腥奥运'这么一个词语,并不是在对什么人进行指控,而仅仅是表达自己的一些感性的看法,是与非、信与不信,完全取决于听者的个人判断!按照刘路先生的批评,似乎高智晟先生的个人一些感性的看法真的伤害到了中国人民,从而顺理成章的给高智晟先生戴上了'国家的敌人'这么一顶无可比拟的大帽子。究竟谁是国家的敌人,这似乎不应该成为一个需要我们来加以论证的问题,极权才是人民和国家的敌人。笔者认为随便给表达自己看法的人士扣上任何大帽子的做法都是不应该的,也是有欠公允的,任何的批评都应该耻于人品攻击,耻于扣帽子。

上述关于刘路先生文章的不同看法并不表示笔者反对刘路先生本人,相反,笔者倡导任何言说者秉承自由而理性的前提对任何问题进行探讨或者表达个人观点。

在这里,笔者附上刘路先生公布的9月2日11点多开始,荆楚与刘路先生就刘路先生批评高智晟先生的文章而展开的文字讨论,以期引起各方的明析。讨论文字如下:
   
荆楚 说: 奥运是共产党打肿脸充胖子,是国人的灾难。它不管国内人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却用纳税人的血汗来为共产党自己争虚伪的面子。国内民众受共产党长期的单向性灌输欺骗,不明真相。被共产党把自己卖了,还兴高采烈帮共产党数钱。刘路你批高智晟这件事情本身就显得可笑。对奥运有不同的看法本属正常。难道都要像你一样的想法才算正常?
   
刘路 说: 不同看法都可以发表么。我怎么就可笑?所谓国人的灾难,是你的判断。奥运带动经济起飞的例证很多。带给人民的好处被坏处多多了。这也是主流民意的判断。而且还可以把国内的人权法制状况借机推进。
   
荆楚 说: 你说高智晟对奥运有不同的价值判断就是反华?
   
刘路 说: 反对国家举办奥运抵制举办不是反对国家和人民?
   
荆楚 说: 你也很武断嘛!
   
刘路 说: 不是反华?怎么叫武断?高的那些观点才是武断,根本没有证据的胡说。
   
荆楚 说: 当年举办亚特兰大奥运时,美国人也有很多人举行游行示威,反对奥运。难道那些美国人也反美了?可是美国人没有人认为那些反对亚特兰大奥运的人,就是反美呀!
   
刘路 说: 专制国家怎么就不能搞奥运?南非南韩都搞,而且形成了民主改革的契机。那是一种言论表达的方式,说他们反对政府也没有问题。
   
荆楚 说: 那是你的看法,并不代表所有人。
   
刘路 说他们自己也承认。谁也代表不了所有人。但是可以有很大的人数差别。高的观点连1%的人支持也没有,不信你到社会上搞民调。
   
荆楚 说: 人数差别?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没有理性的声音,国人被蒙蔽欺骗的表达,也算?
   
刘路 说: 你这么说话,实际上是抹杀了民意存在被彰现的任何可能性。也就等于也否定了你自己。专制国家的民意也不是一句话可以否定的。
   
荆楚 说: 几个有识之士,他们有无所顾忌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吗?他们在一把高悬于自己头顶的利剑之下,被愚昧懵懂的人们所裹胁,而不能发挥任何作用,只是徒增烦恼、徒叹奈何而已。几只蝴蝶混迹于翻滚的蛆虫中间,这几只蝴蝶还算是蝴蝶吗?
    刘路 说: 你已经离开论题了。高有抵制的自由,我有批评他的自由。我批的不对,你们都可以反驳。其实就这么简单。
   
荆楚 说: 专制政权奴役下的人民,没有真实的民意。当年萨达姆以100%的民意"当选"总统呢!
   
刘路 说: 共产党、高律师,都没有免于批评的特权。你可以把你的这些观点发表出来,就说90%的民意赞成奥运是虚假的。大家讨论么。
   
荆楚 说:好,我同意你整理出来公开发表。
 
执笔于2007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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