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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门泄密者被抓:不只韩峰一人在背后偷笑


  一度闹腾得沸沸扬扬的“日记门”事件,终于查证当初甚嚣尘上的“流言”大部分属实,其主角“日记局长”韩峰被控受贿101万元而受审,至此,一场花边闹剧转变成反腐正步剧。一直关注事态进展的广大公众本该长长地吁一口气,没想到“隐私日记泄密的相关人员已被抓获”的“后日记本”消息,又令人陷入了沉重。
  依照笔者的非专业分析,“泄密者”首先不存在“窃密”的行为,韩峰的隐私日记是他从其送给情妇的笔记本电脑中获取的,只是把“被删除的日记”给恢复了;曝光在网络之下的“性爱日记”如今连韩峰自己都承认大部分属实,那么就不存在捏造事实、造谣诽谤的行为;因为韩峰的腐化堕落行为与“泄密者”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基本真实的前提下也就不存在侵犯隐私。那么警方凭什么对他进行抓捕呢?
  既然内容属实,而且是腐败堕落的肮脏行为,有什么值得保密的,又凭什么冠之以“泄密”的罪名?如果“相当人员”通过组织或者司法程序反映情况,案件能够顺利调查处理吗?从“日记门”事件发生后有关各方一切认为“不可能”,众口一词称韩峰是个好干部,以及日记中牵涉当地多名官员,不难想象会是怎样的后果,因而,通过网络曝光日记内幕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选择。
  “破获”局长隐私日记,进而促使反贪部门揪出贪官,可以说举报有功,不但不该抓,相反应该给予奖励才是,真正该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恰恰是“案中案”中的相关情节和人物,如收20万元帮助删帖的“广东女子”,显然涉嫌受贿和毁灭罪证;日记所涉及到的相关官员,理应查清事实,依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不查、不抓涉案其他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相反抓捕举报有功者,如此混淆是非、本末倒置,举报者跟着被举报人一起倒霉,想必韩峰也会在背后偷偷发笑!当然,暗中偷笑的远不止韩峰一个,像这样举报属实也被抓,将来谁还敢举报形形色色的腐败犯罪?这不明摆着保护腐败分子么?一旦真的法办“泄密”者,并且这种办案思路成为常态,在民众深感失望和寒心的同时,将有多少贪官偷着乐?!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和讯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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