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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评论 鞍山警察为什么到检察院抗议?

—特色:中国大陆 为何打一群警察可以白打?

1. 谁能把警察打了
2. 警察有没有刑讯逼供
3. 警察作恶为什么不受惩罚
4.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敢管警察

横河评论 第81集-鞍山警察为什么到检察院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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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和大家讨论一下在辽宁鞍山发生的警察挨检察官打的故事。

辽宁鞍山有5名警察在鞍山检察院的门口打横幅,说是抗议检察院对他们的迫害,结果被检察院的人围殴。这个消息本来也不是很奇怪,因为在司法机关门口抗议被打的事情在中国应该是每天都看见的,见怪不怪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美国当然是新闻,但是发生在中国应该是日常生活当中正常的事情。只是这一次被打的不一样,被打的是警察,所以才是新闻。从跟贴的情况来看的话,同情警察的几乎没有看到,都是说打的好,或者是说活该的,当然也不是说打人的检察院就是什么好的。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谁能把警察打了

先分析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先看一下打的是什么人。根据发布照片的这个网友声称,在9月29日早上,辽宁鞍山市检察院的门口聚了很多人,有5名身穿制服的警察被市检察院的人围攻,并且打倒,被打昏的警察后来被拖到检察院大楼里面去了。这个网友发布了一些照片,从这个照片上看,在事发之前,确实有5名穿着警服的男子打着横幅在抗议。根据鞍山检察院这一方的知情人士说,因为鞍山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指控鞍山市公安局钢都分局的5名民警在办理案件当中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他们进行调查,而警察不同意这个指控。由于对指控存在分歧,这5个警察就到检察院大楼前面拉起横幅来了。公安局有关人士也证实了这一点。随后这5名警察和检察院的1名司机发生争执和打斗,司机被打以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又把警察给打了。

在记者的调查当中,检察院否认说有检察官参加。据鞍山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说,打架的事情是检察院个别司机和公安民警冲突,检察官没有参加。究竟是谁打了警察?警察被打,大概现在没有人怀疑这一点,因为从照片上看的话,警察是明显的被按在底下。究竟是谁打的?“个别司机”这个说法并不是很能够说服人的,个别司机大概没有办法把5个警察打倒,并且把打昏的警察拖进检察院的。

只有两种可能性,一个就是这个个别司机,那一个司机是武林高手,而这5名警察偏偏都是没有受过训练的,这种说法大概不大容易被人相信。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打人的人太厉害了,警察不敢回手。那什么情况下警察不敢回手呢?就是碰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或者是官比自己大的,知道自己惹不起。中国的警察们敢打老百姓,不敢打官的,碰到官比自己大的时候,他就不敢回手了,所以一个人也许就能把警察给打昏了。还有一种情况警察不敢回手的,就是碰到比自己狠的,就像杨佳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从 1楼到21楼如入无人之境,没有警察敢拦他。只有这些情况下警察才会被打。

究竟是检察官打的,还是司机打的?可能开始的时候是司机出来,后来检察官也卷入了,这是很可能的,当然到最后结论出来的时候还不一定是这样,但是我们要知道在中国内部调查的结果公布出来和实际情况永远是相差很远的。这是当时事件发生的整个经过和我们的分析。

警察有没有刑讯逼供

第二个问题我们就想看一看,就是警察在这个被检察院调查的案子当中,究竟有没有刑讯逼供?警察有没有刑讯逼供我们不能从这一个案子当中去看,我们要从别的很多案子去看。看什么呢?第一,就是看鞍山的警察平常表现怎么样,再看全国的警察平常表现怎么样。

我们先看一看鞍山的警察。我去查了一下,在2001年11月27日的时候,北京医生,也是著名的维权人士徐永海,他当时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一封信”,在这封信里面是详细描述一些基督徒在家里聚会,在家里面从事宗教活动被警察抓去了,抓去以后被鞍山的警察刑讯逼供,持续殴打,打的非常厉害,在这封信里面详细描写了每一个人的证词,怎么被打的。这里我们不想重复这封信,大家都可以到网上,因为这封信在网上仍然可以看到。

现在需要指出的,在这个案子里面,一个是被抓去的基督徒很多人被殴打了,不是个别人被打;第二个,不是一个警察打的,而是多名警察参与。就说一个是被打的普遍;第二,参与打的警察也是普遍。那说明什么问题呢?就说明在鞍山的公安局里面,被抓进去的人被警察殴打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鞍山市公安局的整体行为。当时主导殴打这些基督徒并亲自动手打的,而且是打的最凶的,是鞍山市公安局的宗教科长。那也就说明什么呢?说明像这种打基督徒,或者是打宗教人士,至少在鞍山市公安局的宗教科里面是他们公安的常规操作,这是第一个案子。

第二个要说的案子是2002年2月16日,那时候是农历正月初五,鞍山市的警察在非法抓捕3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当中,用手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枪击,有一名警察连开4枪,击中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腿部。2004年11月3日,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绑架了一个法轮功学员叫吴玉琴,4天以后,就7号,吴玉琴的丈夫孙友林,注意了!他不是法轮功学员。他到千山分局去给妻子送棉衣,结果被骗到看守所,骗到这里骗到那里,就没有人告诉他他妻子在哪里。最后别人告诉他:你还是到千山分局去。所以他回到千山分局,结果在政保科张国成的唆使下,多名警察用凶器对他进行围殴,孙友林脑后被打出了窟窿,满身被电棍烧伤,结果孙友林就在警察局被打死。

刚才我们看了3起案子都是鞍山市警察的,可想而知,就是鞍山市的公安局殴打人,甚至殴打人致死的情况并不是少见。鞍山的警察有没有可能进行刑讯逼供?这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我们不看鞍山,再看全国的情况是怎么样?我们就以最近国内外最出名的重庆“打黑”作为例子。被指控为黑社会的樊奇杭告诉他的律师朱明勇自己被刑讯逼供的事情,这个录下来的镜头在网上流传很久,樊奇杭的原话说是人总是有极限的。也就是说被虐待、被酷刑超出极限以后,你叫他说什么他就会说什么。他说公安局机关的专案组警察曾经把他吊起来,连续几天,甚至十几天不让睡觉,一直折磨到失去知觉。他不仅仅对他的律师说,他在法庭上也这么说。事实上几个月过去以后,能够看到他手上还是伤痕累累。也就是说,吊他确实存在,证据几个月以后都没有消失掉,就是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一分院在09年12月份对他的伤检当中也证实这些伤痕。在开庭审理当中还有其他的被告也提到双手没有知觉。这个案子本身很可能是被重庆市公安局制造出来的一个假案,在这个案子当中很多被指控的人都在法庭上表示受到酷刑逼供,事实上在那种生不如死的情况下,你不管叫他招供什么,叫他签什么供词他都会干的。

当然我们今天不来讨论这个案子的细节。这个案子根据律师的描述,非常可信的描述的,就是如何把一个单纯的,早就结了案的报复杀人案做成一个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而这两个被指控为黑社会幕后操控的人,实际上和那起报复的杀人案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律师的辩护词说的很清楚。

这个案子的特点是被告受酷刑的面很广,不是说一个两个人受酷刑,几乎所有的被告在法庭上都指责警方的酷刑,而这个酷刑不是警察说是要打人的,而是他受上层的指挥。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由于酷刑而使这个供词的可信度打了很大的折扣,而且是很有疑问的时候,重庆市警方并没有对这些被告所指控的酷刑进行调查,而是不由分说的把这个被告判了死刑而且给枪毙了,那就是说死无对证。

一般情况下,如果说由于酷刑而造成证词有疑问的话,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去执行那个死刑,都要经过严格的第三方的长时间的调查以后才可能对这个案子再重新审理的。在一个法治国家,由酷刑逼供而出来的证词绝对不能作为一个死刑的主要依据的。所以可以认为就是重庆的这个警方的酷刑实际上是受上面指使,而且当他们实行了酷刑以后,由上面的人掩盖包庇,不准许追究的,为什么呢?这当然很可能就是为了把这个案子做成一个死案。

至于说法轮功学员在全国各地遭到警方的酷刑那就是更是数不胜数,光是联合国确认备案的就有一千多起。这里我们就说了,全国的警察酷刑逼供是一种常规操作,这个在今年有一篇报导,甚至连中国公安系统内部的人都认为刑讯逼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大问题。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鞍山的警方在调查案子的时候,实施检方指控他们的刑讯逼供可能性有多大。

警察作恶为何不受惩罚

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警察做恶为什么不受惩罚。刚才我们说了,酷刑逼供是如此的普遍,在我们谈为什么这5个警察要被检察院调查之前,我们先谈一谈当局对这些酷刑指控的态度是什么?酷刑是不是受当局鼓励的?

首先我们要来谈一谈法轮功学员受到的酷刑,因为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在中国现在是最大的人权问题,如果避开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其实单纯的谈酷刑是很难谈下去的。

每年联合国酷刑专员的报告都有法轮功学员受酷刑的非常详细的具体的案例的描述,酷刑专员把这些案例有名有姓有地址要求中共当局回答,中共从来就没有做出任何对联合国酷刑专员所指出的具体案例有回答。为什么不回答?是因为这些案例都是事实存在的,它没有办法回答,所以它只能去回答说中共政府一向反对酷刑。具体真的酷刑发生了,要你去做调查,你为什么拒绝调查?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些酷刑是在当局的指使下发生的,它要一调查就把自己给查出来了,所以它不能去调查,它知道这些酷刑发生了的,所以中共它没有回答,当然它也就不可能对责任人进行任何处理、惩罚。

究其根本原因的话,还是因为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是来自于中共的最高层,是中共的政策。一般人被打死偶而还会有个说法,像孙志刚,不管怎么说,还是取消了收容制度,还是处理了几个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到今天为止,明慧网上核实的冰山一角也有3420人被迫害致死,就没有听说过有一个警察因此被撤职的,更不要说是刑事处罚了。至少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有系统的酷刑,是当局策划和指使下进行的。

最近这些年,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普通民众在看守所里面的死法,过去这几年有人专门总结出来了就是在看守所,或者在其他警察监管下的司法就有躲猫猫死、弹脑门死、喝凉水死、睡觉死、激动死、做恶梦死,最奇怪的还有洗脸在洗脸池里面淹死的。这一些都是属于非正常死亡,很多都是死于毒打。但是像这种情况即使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动静,甚至有地方官员不得不出来进行解释的,都没有说调查出处理的结果公布于众的。

老百姓仍然不知道这么多奇奇怪怪的死法当中警察会怎么样处理的,只是把责任推到了监狱里面的犯人。要知道监狱里面的犯人是在警察的监管下的,时时刻刻在警察的监管下的,如果说犯人在警察的监管下做任何事情的话,应该负同样责任的就应该是警察,况且所有的监狱里面都有非常完善的监视系统,为什么一到出事了,死了人了,这个监视系统就是坏的?这些问题表明酷刑现在在看守所里也是常态。

刚才讲的是老百姓,我们再看一看就是即使是体制内的,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话,不当心也会遭到酷刑,也会遭难的。那有的不是酷刑就是被打,像湖北省维稳办副主任的妻子到省委去和政法委书记约谈,照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警察殴打。身为现任的维稳办副主任还不是说犯了错误了,或者是得罪了什么人被噜下去了没有职务了,他是现任的维稳办副主任,居然对老婆被打无能为力。要说起来的话,他多少还算是警察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官员,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妻子去的时候确实很可能也是属于上访的,只不过是内部上访而已。

另一个案子是2007年4月份广西平乐县的法官黎朝阳,4月2日暴死在看守所,一个月以后4月29日桂林黎朝阳事件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说这个法官黎朝阳是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直到两年以后一位死刑犯在执行前说出部分经过,事情才得以重新调查。你想想看,一个法官死于看守所,当时还成立调查组都没有把警察的罪行查出来,警察的权力之大可见一斑。

在这里我们看到即使在体制内做恶打人的也多半是警察,很少有其他部门的人敢动警察的,很少会动警察的。为什么?公安在中共的专政工具当中是最重要的一环,它的权力是最大的,它掌管了人数最多的警察、武警,送劳教的权力,虽然劳教所不归它管,但是送劳教的权力是在公安,还掌握了看守所。在管辖司法系统的政法委里面,很多政法委书记就是公安厅长、公安局长。而中央一级的,如果说政法委有副书记的话,那就是公安部长,司法系统其它的都不可能当政法委的副书记,在中央这一级,只是成员而已。

这个是中共夺取政权以后,公安部门是从镇压反革命的功能演变过来的。长期以来,中共做为一个从来就没有转变成执政党的革命党,它的镇压反革命的功能,或者镇压敌人的功能,一直是做为中共的一个国家机器主要功能存在的。中共越来越把人民当做敌人的时候,公安这个专政工具的主要一环,它的权力也就越来越不受约束。这就是为什么公安在中国所有的司法系统里权力最大、最不受约束的原因。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敢管警察

现在我们回到鞍山警察的案子来,关键是这个检察院介入调查的“刑讯逼供案”被警察调查的是什么人?现在没有任何人公布这条消息。我们看到警察打的横幅上写的是什么?横幅上写的是“检察院无法无天迫害保护国有资产的公安干警”。显然从这句话我们看到,被警察调查的是和侵吞国有资产有关的案子。

问题是,谁能在今天的中国侵吞国有资产?当然不是普通的民众,不是工人,不是职工,起码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或者是国有资产的上级。谁能够管警察?就是来调查警察的,从理论上说,检察院有这个部门,刚才我们说了,是有这个监管和调查权的,但实际上这个监管调查权是做做样子的。因为在中国当然最大的就是公安,小的是法院,检察院可有可无,所以这个监管权仅仅是做样子的。如果真的说检察院介入调查了,就真的把这个监管权用上了,那一定是权力更大的人,或者更大的部门给了检察院这个权力,也就是说实际上检察院的监管权是临时受予的。那么我们就要看谁在公安之上了,要调查公安、调查警察,一定他要在他上面。在中国,在公安之上的就是政法委和党委。像重庆公安为什么能够肆无忌惮?是因为它受党委的领导,党委是谁?重庆市党委书记薄熙来。在公安上面只有政法委和党委。

所以说如果最后的案情公布的话,查清楚了,关键一定在这个被警察调查的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当然最后案情查清楚了,也不一定会公布给民众,原因就是因为这里面错综复杂,牵涉到的一定是鞍山,甚至是辽宁省的权势集团的人物,利益集团的人物。

警察在中国属于什么?警察在中国它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统治集团的工具。但是另一方面,尤其是基层警察,它仅仅是工具而已,当它为中共的利益效劳的时候,或者是为这利益集团某些人的利益效劳的时候,它就是权势的代表。由于它最接近被迫害的民众,所以民愤也就最大。但是警察一旦触及到统治集团内部某个人,或者某个势力的利益的时候,这个介入的警察的个体立刻就变成了它所代表的权势的对立面,因此也会被这个机器镇压。问题是,和一般的弱势群体不一样的是,当警察变成这个国家机器打击的对象的时候,很少有民众会为它来打抱不平,因为这些民众平时受害太深了。

我们再来看一下警察本身是不是恶人?我一贯主张就是很少有人天生就是坏的,或者生下来就决定将来要当一个无恶不作遭万人恨的打手,很少有这样的人。而一般说人群当中比较坏的人,也应该是随机分布的,不会说特殊的,警察当中就分布特别多,所以警察当中当然应该是有好人有坏人。

那么为什么说中国的警察这么遭人恨?就说中国警察当中败类特别多呢?我觉得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系统的需要,因为党需要警察做为它统治镇压人民的工具,而且是暴力工具,一般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对神的信仰,又没有特别坚定自己要做好人的信念,那么近墨者黑,时间长了之后他自然就变坏了。如果说还没有变坏的话,在中共的系统里它是一个逆淘汰机制,早晚也是要被赶出去的,就是说好人要不离开那个地方,他就只有变坏一条路。

第二,工具它是为目的服务的,而为了完成中共打手的这个任务,它们在招收人员的时候,它也会主动去招一些比较有作恶倾向的人。为什么警察看上去里面坏人特别多呢?归根结底是由中共公安性质所决定的,而并不是说真的这个警察里面一定原来就应该是这么多坏人的,是由于这个性质来决定什么人能留在里面,要招什么样的人。

今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面有个讲话,他专门就提到,对诋毁攻击我国司法制度的言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问题是,这样的司法制度需要人去诋毁攻击吗?有一个违反中国宪法法律的党的政法委书记存在,本身就是中国司法独立办案、依法办案最大最根本的障碍。政法委的存在就是中国没有法制的证据,让这样一个活证据出来说别人诋毁攻击它,不是太可笑了吗?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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