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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自白:党给我“一个依法腐败的平台”

—未普评论:反腐大员如何以反腐的名义搞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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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3月24日刊出一篇因贪腐被判死刑的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反腐学者的对话,题为“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曾锦春的自白,对中共当前的反腐工作很有讽刺意义。


曾锦春自小就怀有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梦想。他从乡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升到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仕途不可谓不顺。可惜的是,他于去年12月30日被处死,再也没有了光宗耀祖,甚至卸甲归田、侍奉老母的机会。他在临死前与学者的对话,披露了不少贪腐细节,其无法无天、贪婪放肆,令人瞠目结舌。他最后说的一些真话,道的一些实情,让外界对鲜为人知的纪委反腐暗箱多了几分了解。

就是这个纪委书记曾锦春,反起腐来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别人一套,对自己另一套。2000年他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便能天下无敌;他告诫那些纪委干部,在贪欲面前,首先管好自己,可是他却管不好自己。那时的他,已经是贪官了。还是这个纪委书记曾锦春,他说如果有机会再活一次,他还是要当纪委书记,要反更多的腐败,因为他一看就知道哪里有腐败。这与其说他的反腐经验丰富,不如说腐败太多,遍地皆是,多的他很难不重蹈覆辙。

曾锦春说,他是被权力害死的。他一向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似乎有所觉悟。他说,“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最终害了自己。”那么,纪委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作为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权力比该市党委第一把手还要大。曾锦春说,我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本来纪委应该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但对纪委书记,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况且市委书记也有违纪行为,根本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而人大、政协和群众来对纪委的监督,向来鞭长莫及,认为这属党内之事,因此,我当纪委书记,要搞什么就搞什么。

于是,这位手握大权,无人敢管的纪委反腐大员,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哪里有油水,哪里有利润,他就染指哪里。曾锦春举了几个他涉及的腐败高发区:人事调动、工程投标和司法。在干部任命方面,市委要经过他的纪委讨论方可通过;在工程招标和矿山整治方面,他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而建筑业和矿山整治是最赚钱的行当;在大案要案的处理方面,他任协调小组组长,不仅管监察,而且还管公检法。

总之,凡是容易从中捞到好处的地方,都有他纪委书记的影子。用曾锦春的话来说,既然组织上给了我“一个依法腐败的平台”,我纪委书记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介入其他领域搞腐败。他还特别指出,公路建设有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润,建筑工程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曾还交待,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有些人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据披露他至少受贿3150万元,而他每年只交一万,做做样子。这些纪委大员们就是通过这种上交1%,留下99%的做法,一边查别人的贪污腐败行贿,一边行自己的贪污腐败受贿。

他们以反腐的名义名正言顺搞腐败,这样的反腐会有效有用吗?答案是不言自明的。而反腐无效无用,差不多成了当今中国的一种全民共识。曾锦春的自白便进一步证实了这种说法。可笑的是,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于1月6日称,反腐无效论、无用论毫无根据,所谓“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

干先生声称,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只占千分之一点五。既然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那么干先生就应当解释解释,为何整个郴州市委都烂掉了。郴州市委书记、市长、市纪委书记、副市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都因受贿等问题而落马。而这样大面积腐败的例子并非罕见。安徽副省长王怀忠在安徽阜阳时,全市800多人买官卖官。广东省茂名市近日揪出一大批腐败分子,包括市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等。

温家宝在3月14日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说,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这样的话,胡温当局已经说了好几年了,但是在抑制腐败的制度改革方面,至今没有任何实质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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