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言论 > 正文

孔捷生:郎朗 不爱中国人的爱国犬奴

拥有香港居民身份的郎朗,六四前夕在英国威尔斯开钢琴演奏专场,尾声加演时,华人青年郭俊上台送上白菊花,点奏一曲“风中的蜡烛”,郎朗称曲子很好华人青年接着说:“。。把这首曲献给六四天安门大屠杀中的亡灵,以祭奠他们:”郎朗怫然作色,扭头便走,加奏环节亦告取消。

菊花男基督徒郭俊斥郎朗为“精英犬奴”,这很贴切,如果倒过来叫“犬奴精英”─犬奴中的极品,则更为贴切。想想维园摇曳烛光映照着的无数年轻脸孔,郎朗给这些同代人提鞋都不配,他甚至愧对牵着父母衣角来维园接受“国民教育”的孩童。

郎朗无疑很“爱国”,他的爱国表演却和一己利益挂钩。他在白宫演奏“我的祖国”,笔者早已撰文认为无伤大雅,谁知风波乍起,郎朗对美国媒体的辩白令人齿冷,他捶胸顿足坚称不知那是抗美援朝“红歌”,又感激涕零地强调美国对他伟大恩情。这正是犬奴​​嘴脸。他不能得罪美国人,此系衣食父母,要说爱国岂敢厚此薄彼?美国对他有恩在先,中国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当初钢琴家殷承宗发现这天才琴童,把他接到纽约家里,免费吃住加教琴,其实这和祖国恩情无甚关系,彼时殷承宗因文革“样板戏”旧账,祖国并不爱他,这才远赴美国。

郎朗之成名,在于美国人力捧,和他的祖国也无甚关系。中共政府“不差钱”,但钱不能堆积出艺术家的世界声誉,能把郎朗包装成功,还须靠美国人。郎朗演奏技巧一流,虽则才艺并非一流,美国口味喜欢他挤眉弄眼,前仰后合的张扬,炫耀,浮华风格,美国经纪公司的豪华包装掩盖了他的不足,加上郎朗确实聪明,他和欧美乐团合作时上手很快,合练两次就行,而且他演奏路子宽,驾驭能力强,反观李云迪却有很多曲目拿不下来,所以欧洲乐坛也颇认郎朗,包括柏林爱乐乐团的大师西蒙。拉托尔爵士。无论如何郎朗都是钢琴才俊,暴得大名后,他的母国如获至宝,敕封全国青联副主席,郎朗便成了响当当爱国品牌,随之滚滚而来的当然还有丰厚利益。

然而郎朗爱国却不爱中国人,他逢人就说丹尼斯。勃伦巴依姆(芝加哥世界级钢琴巨匠)是他的老师,却绝少提及殷承宗是他的授业恩师。连自己的启蒙老师和领路人都不爱,还有什么中国人值得他去爱在名利面前,郎朗没有信仰;?没有就罢了,也应该有起码道德,既然他辩解自己不晓得“我的祖国”是红歌,面对英国华人青年的白菊花和祭奠亡灵的请求,他亦可说自己不晓得六四,虽属遁词,却没人会为此深责他,毕竟是那个政权而不是郎朗在清洗记忆,消灭历史。

莫忘记二十二年前张德培获得法网冠军,正值六四,他的夺冠感言是:“愿上帝保佑中国人民。”霎时间全场肃穆。诚然,像郎朗这等爱国却不爱中国人的犬奴,并非稀有动物,香港就有不少。做奴还未够,还要做犬,它们的基因变异从生命科学意义上颇具研究价值。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1/0606/207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