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记载了一个让现代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故事,白居易《新乐府》诗“死囚四百来归狱”说的就是这件事。
贞观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複核桉件。当太宗看到30多个死囚时,觉得很是可怜,就下了一道圣旨:把他们一律放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年之后的秋天来京城执行死刑。接着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去,来年都到京城,一起问斩。于
是乎,全国390个死囚都回了家。
贞观七年(公元633年),被放回去的全国390个死囚,没有人带领,也没有人监督,都按时从全国各地返回长安,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最后太宗将这些死囚们全都赦免了。
故事情节很简单,但其中却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后人解读与回味。这390人明知已被判死刑,为何有机会不逃走却心甘情愿回来受死?太宗又为何将他们都赦免了呢?仅仅是出于怜悯吗?
这其中的缘由还要从唐太宗的仁德说起。太宗爱民如子,他曾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太宗规定,杀一个死囚,得向皇帝报告三次,而且,实行死刑之日,皇帝不能进酒肉,不能欣赏歌舞。因为酒能乱性,音乐能使人沉湎于情感中,不能进行理性思维,目的是在行刑前的最后一刻让皇帝进行冷静思考,以免错杀无辜。而且太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再加上太宗以农为本,减轻徭赋,使得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相当好,贞观初有几年,全国死囚犯还不足百人。
面对如此仁德的皇帝与这般公正的司法,可以说这些死刑犯原本就心无怨言,只有悔恨之意,又得到了太宗的怜悯,自然心怀感激。而太宗又是一位非常讲诚信的君主,俗话说“民以吏为师”、“上行下效”,死囚们“自投罗网”的行为正体现了太宗德行善化的巨大力量。
而太宗的大赦并不只是出于怜悯。古人认为做人的根本就是“诚信”,这些死囚能够信守约定,知道感恩,说明他们还有做人的底线,所以太宗给了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有这样一位道德高尚、懂得以德治国的君主,才有了廉洁奉公的官员和讲究规矩的百姓,这也就不难理解,唐初为何出现政治清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