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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式”审薄熙来案 专家:机会不大

官方新华社前晚深夜发布消息,指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审查决定,对他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有网民据此分析薄案将由最高法院审理,并指将是审判「四人帮」后最高级别审判。但法律专家指,出现这种情的机会不大。

按中国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即采取强制措施)、起诉的检察院和审理的法院应是同级的。王立军、谷开来的案件,只由成都市和合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和起诉,最后也由这两市中级法院审判。而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也由北京市、天津市的法院审理。

此次薄案由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分析指该案应由最高法院审判。不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龙向本报表示,最高检察院审查决定,仅是一种程序,高检可指定任何一个城市的检察院起诉,因此该案件未必会由最高法院审判。

刘子龙指出,由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这也与中国目前的二审终审制有牴触。当年由最高法院审判「四人帮」,法律上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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