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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敏:从李俊诉状看薄熙来的狼虎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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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媒体聚焦两会的召开,但格外引人注目的新闻却是,重庆打黑的两位“重量级”关键证人,北京著名的律师李庄受逃亡海外的重庆富商李俊委任,在两会开幕前夕,正式具状起诉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并连带求取冤案损失赔偿。

原重庆俊峰集团董事长李俊,曾是重庆富商。而他所创办旗下共17家子公司的俊峰集团,正是许多重庆民企被薄熙来王立军打成黑企而搞得家破人亡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重庆打黑高峰的2009年,意识到自己成为薄、王“猎物”的李俊,先是办理离婚脱产以保护妻女安全,但他还是在同年12月遭到公安逮捕。第一次被抓,李俊就受到严刑拷打,因为警察逼他承认是黑社会老大,以及支持特定宗教组织等罪行。但非常可笑的是,最后用“行贿”等罪名羁押李俊3个多月的警方,竟以土地买卖为由,强迫李俊拿出4004.34万“补偿”军方,才可免除日后的牢狱之灾。而在李俊获释后,先前审讯他的每个警察,都拿到军方单位“回馈”的10万元奖金。

但“花钱赎身”的李俊,所买到的人身自由是短暂的。在获释后的2010年3月,李俊接到匿名提醒,薄、王二人仍然没有放过他。因此在同年10月,李俊辗转逃往香港。但李俊的妻子和亲友则纷纷被抓入狱,并遭判数月至几年不等的刑期。同时,集团包括多个子公司的61枚公章全被查封,3亿资金被扣押冻结,致使公司营运停摆。至此,李俊的所有财产几乎被重庆公安没收的一干二净。

后来在李庄与律师团队的据理力争下,虽然替俊峰集团追回61枚公章和1亿多资金,但在这份以集团现任法人代表罗皓为原告,律师李庄以集团副总经理身份列名委托代理人的诉状中,可以清楚看到:李俊名下的个人财产6,680.38万,集团因资金冻结、业务中断所造成利息及违约金的损失6,957.66万,再加上先前“补偿”军方的4004.34万元,重庆警方在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从李俊身上共得手3亿7,642.38万。

而重庆打黑最恶劣的就是,没有犯罪事实,没有检察起诉,没有司法审判,警察抓了人就抄钱。据媒体已经披露的包括:李俊案约60亿,黎强案约10亿,王能案约20亿,彭治民案约80亿,陈明亮马当案约30亿等等,合计就有逾200亿元的资产。而实际上,重庆打黑所违法查封、没收的私企私产至少上千亿,钱呢?

显而易见,这些没有随案移送,没有上缴国库,形同赃款的打黑所得,绝大多数最终落入薄熙来手中,然后被他洗到海外藏匿。但重庆的打黑,不仅是薄熙来的敛财手段,还有更黑的。根据李庄律师在去年底的一次公开谈话:“警方抓过李俊,有一次是把他关到军队的一个弹药库”。这是多严重的违法乱纪!李俊不是军人,就算是军人,关押犯人,法有明文规定,怎能把疑犯关到军队,而且还是军队的弹药库?而军方为什么也对重庆警方如此的配合?

又为什么重庆的打黑,常要对被害人强加“支持特定宗教组织”的罪名?甚至重庆的警察,在刑讯逼供被害人时,还不忘勒索黑钱“打点”军方?重庆打黑的表面,掩护的可是薄熙来、周永康的政变行动?

虽然有些事实即使从未被中共当局正面承认,但也昭然若揭。而李庄与李俊选在薄案开审前递送诉状,更无疑是对薄熙来的关键罪恶,加重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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