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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裸女街上走秀一小时 路人疯狂拍照无人制止

  昨日凌晨4点左右,一名女子在厦门湖滨南路某酒吧门口上演全裸走秀,引发众人围观。在女子走秀的1个多小时里,所有路人忙于拍照无人制止。据赶到现场的警察透露,最后有一名女保安为女子披上了一件衣服。

  现场女子裸照网上疯传

  昨日,微博上一组女子裸照在引发网友的围观疯狂转发。图片中,一名女子全身只穿有一双高跟鞋,在湖滨南路某酒吧门前的人行道上摆着各种POSE。女子周围围着一群路人,大家纷纷拿起手机拍照。而女子似乎无视周围的情况,继续自我陶醉。

  警察女保安为其披衣

  据网友称,最后该女子被警察带走,并附上一张3名警察将女子抬走的照片。昨日,记者从筼筜派出所了解到,该照片系假照片。

  “现在的警察已经不戴白帽子,且图片中警察身着长袖制服,也不符合现在的天气。”相关负责人说,当天他们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时,人群都已经散开了。周围群众告诉他们,一名女保安为女子披上了一件衣服,之后女子打车离开现场。

  律师网友行为或被追责

  该女子的裸照虽然引发了围观,但周围群众将拍下的女子裸照发至网络,此行为引发了网友的声讨。有网友表示,不管该女子为何做出这样的行为,旁观者都应保护其隐私。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童欣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该女子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受到拘留处罚。如果该女子是犯精神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虽不会受到处罚,但公安机关仍然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同时,网友上传他人不雅照片,可能侵犯女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露点不雅照属于淫秽图片,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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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女走秀路人疯狂拍照

  事发厦门某酒吧门口,原因不明

  一名妙龄女子当街全裸“走秀”,引来路人拍照——昨天凌晨4点多,这荒唐的一幕发生在湖滨南路和湖滨东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酒吧门口。很快,女子的全裸图片被上传至网络,引发网民疯狂转发……

  女子从何而来,为何有此行径?昨日,记者找到多位目击者,还原事发经过。

  酒吧门口脱衣

  被拍照也不怕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酒吧,由于未到营业时间,酒吧大门紧闭。对于“裸女”事件,附近商户均表示不知情或没听说,另一家酒吧的工作人员则拿着自己拍摄的照片对记者说,公司下了“封口令”,不让对外说当时的情况。下午,记者通过多种渠道,终于联系到几位现场目击者,他们向记者大致还原了当晚事发经过。

  一位女顾客说,昨天凌晨4点左右,该女子在酒吧舞台跳完舞后回到吧台,忽然开始脱起衣服,“她就站在我旁边,边跳边脱,上半身已经脱光了,保安根本阻止不了,就把她请出去,她还在外面继续脱。”另一位女顾客说,“这两个礼拜经常去这家酒吧,已经见到她好多次了,都是一个人,喜欢引人注目,每次都有些‘夸张’地在舞台上摆各种姿势。”

  还有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该女子从酒吧出来后,竟在门口脱光衣服。她全身仅剩一双高跟鞋和一个长款钱包,情绪还挺“兴奋”,一会儿在人行道上走猫步,一会儿贴着路灯跳钢管舞,还跑到马路上走来走去,“很多路人围观,还用手机拍照、发微博,但她似乎一点也不抗拒,还‘配合’地摆出各种姿势,闹了半小时左右。”

  警方表示,他们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但到达事发地时,女子已经没了踪影,去向不明。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是酒后失态

  还是搏出位?

  年轻女子为何在深夜街头裸奔?该女子的奇怪行径引发网友的各种猜测。

  ①喝多了——“肯定是在酒吧里喝多了,才会意识模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②嗑药了——“神志看起来比较茫然,疑是吸食不良物品或被人下药。”

  ③酒吧炒作——“一夜之间,她出现的酒吧就人尽皆知,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炒作。”

  ④想出名——“看她神态‘自然’,任人拍摄,一点也不反抗,是不是想出名?”

  律师说法

  裸露者传播者均涉嫌违法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陈福勐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像该女子昨日走上机动车道的行为,如果引发交通堵塞或其他严重后果,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围观路人将女子的裸体图片上传到网络,也属于违法行为。不管女子究竟为何裸行,网络传播者都应当考虑到这些图片可能对她造成的伤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利用网络等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以拘留和罚款。达到一定数量,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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