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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薄熙来案定罪量刑应无悬念

薄熙来

薄熙来在法庭上否认所有控罪,被认为心中有数,说不说对定罪量刑影响不大。

薄熙来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罪庭审结束,中国法律专家称定罪量刑应无大变数,三罪并罚判决将在20年监禁至死缓之间,而政治因素或将决定滑标的定位。

多名律师认为,此案虽仍有政治因素,但审理程序的公开、公正在中国属开先例,应可为中国刑事诉讼体系的完善提供示范。

也有舆论认为这个公正需加引号;在中国政治仍然指挥法律,决定被告命运的主要还是政治;特权仍在起作用。

无论是法律界还是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薄熙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无期、死缓?

杭州京衡律师集团的陈有西律师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薄熙来案进入到最后阶段,出现重大变数的可能性很小,基本上就等判决。

陈有西认为,根据庭审情况来看,薄熙来“判不了死刑”,因诉状所列受贿贪污数额不够死罪,而赃物赃款已经或即将追回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

薄案二千多万元涉案金额在目前中国不算最高;曾有受贿1.8亿元的国企官员获死缓的先例。

又据法庭文件,受贿部分数额“特别巨大”,贪污部分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部分“情节特别恶劣”。而在中国,出现这些字眼,通常至少要判无期徒刑。

他说,即使被告不翻供,在法庭上“认罪态度好”,根据控罪情节,估计也不大可能减为有期徒刑。

依此判断,再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环境”,陈有西估计判决结果可能在无期徒刑到死缓之间。

漏罪?

有观点认为对薄熙来的控罪范围过窄,局限于1990年代在大连任职期间,只字不提重庆,由此引发“漏罪”和补充起诉的猜测。

陈有西说,社会的感觉和猜测不无道理,他本人也认为薄熙来真正的受贿贪污和滥权主要发生在重庆,但法律讲证据,而“重庆时期”未列入诉状,主要原因可能是取证问题。

他说,作为律师,对检控方提起哪些控罪“不过度解读”。

他认为薄熙来案控方补充起诉“漏罪”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金晓鹏指出,如果有其他贪腐案牵涉到薄熙来,那么一些“漏罪”仍可能被扯出来提上公堂。

20年?

薄熙来在开庭首日即翻供,且始终否认所有控罪,并在庭审最后一天提醒法庭不可偏听控方一面之辞。

陈有西认为,这对定罪量刑影响不大,因为五天的庭审情况表明控方的证据体系非常严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足以组成扎实的证据链,证明对被告的三项控罪成立。

北京律师金晓鹏认为,如果从“消除政治影响”的角度看,也有可能从轻判为20年有期徒刑。

薄熙来在中国目前仍有不少支持者,在政坛也仍有一定影响;而20年牢狱之后,已经物是人非,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了。

金晓鹏认为,在20年监禁、终身监禁和死缓之间,游标最后定位在哪里,起决定作用的或许还是政治因素。

他承认控方认真做了“功课”,称“这是他们必须做的”,呈交法庭的证据也确实构成扎实的证据链,即使在零口供、被告翻供的情况下也足以定罪。

他认为中共最高领导层应该已经对薄熙来的最终判决形成了意见,法庭宣判的主要刑罚不会受其态度影响,可能在一些小的方面会有一些宽松;而也可能正因为薄熙来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才敢翻供、否认控罪。

示范?

陈有西和金晓鹏都表示,薄熙来在庭上的言行客观上起到了显示诉讼公正的效果。

薄熙来在最后的陈述中提到,虽感自己“在劫难逃”,但“这次审判历时五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实、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

陈有西指出,与文革后的历次大案如“四人帮”和陈希同案相比,薄熙来案仍存在政治因素,但指出此案审理过程“法制成分更强”,建立证据链、开设庭审微博、被告行使自我辩护权等许多方面都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庭程序起了示范作用。

薄熙来的两名代表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李贵方和王兆峰,在庭审结束后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此案审理的公正程度在中国前所未有。

他们称是薄熙来请他们担任代理律师,而不是官方指定的,而过去五天的庭审过程中感到各方的意见都得以表达,各方利益都得到关注。

但是,英国《卫报》评论说,薄熙来案的审理一方面在程序公正和公开程度上看来开了中国司法先例,虽然允许旁听者有限,庭审微博文字也经筛删,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薄熙来仍享有一定特权。

有观察人士指出,薄熙来当庭翻供,或许是“中了圈套”,对判决结果毫无影响,反而成为当局“法治大戏”中的角色。

还有观点认为,司法不独立,程序上的公正不代表真正的司法公正,更可能是借法律之名行权力争斗之实。

(撰稿:郱书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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