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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案:外交部强硬反驳 浦提五条最后一条微妙

浦会见律师后提出五条意见:(一)我有“六·四”情结,或者说“心结”,而今25年过去,我应付出代价。完全应该,无怨无悔。(二)我不会因这次事件而改变初衷。(三)我在讨论上的发言,也仅止于一些想法。(四)我的观点不一定都对,但我坚持有表达这些观点的权利,谈不上“寻衅滋事”。(五)我不会因此而忌恨任何人;不会走极端。

北京—中共外交部女发言人针对美国对浦志强等人的声明回应道,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罪犯在中国触犯法律都应该受到制裁。华春莹还反问道,美国发言人有什么权利让中国放人。

在中共外交部星期五(5月9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道浦志强的问题,并援引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莎琪的话说,美国表示关注,并呼吁中共政府立即释放这些被关押的人士,接触对他们行动自由的限制。

*措辞强硬*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做出了措辞严厉的回应:“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中国人在中国触犯了中国的法律,都会依法受到惩罚。我想问美国的发言人,她有什么资格要求中共政府释放触犯了中国法律法规的中国人?我们希望美方停止这种无理的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的言行。”

*美国深表关切*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是针对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一份声明说这番话的。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莎琪星期三发表声明说:“有报道说中国人权律师浦志强和其他活动人士被拘留,在此之前他们曾经参加和平纪念即将来临的六四周年研讨会,对此国务院深感关切。当年在六月四日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曾经发生对抗议者的暴力镇压。我们呼吁中共当局,立刻释放这些被关押的人,解除对他们行动自由的限制,确保他们的各项自由受到保护。中国在国际人权规范下有遵守的义务。”

*张思之律师发表声明*

我们受托担任浦案律师,八日上午初见50分钟,监所十分配合,工作顺利。有录像,但谈话从未中断。

张思之律师还表示浦志强律师有病在身,不能停药,希望当局“挽救生命要紧”。张思之律师还表示:“我愿承担保证责任:在浦志强保外期间,如有违法违规,我自甘连坐,包括入狱候审”。

*浦五条*

浦志强在会见律师张思之之后,提出了五条意见:

(一)我有“六·四”情结,或者说“心结”,而今25年过去,我应付出代价。完全应该,无怨无悔。

(二)我不会因这次事件而改变初衷。

(三)我在讨论上的发言,也仅止于一些想法。

(四)我的观点不一定都对,但我坚持有表达这些观点的权利,谈不上“寻衅滋事”。

(五)我不会因此而忌恨任何人;不会走极端。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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