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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杨佳”抗强征砍死官员被处死 临刑日死者家属却接开庭通知

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村民全水林,两年前在自家耕地砍死前往强行征地的官员秦启明,后被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今年三月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本周一(6月16日)执行死刑日,当局没有通知家属,而是称全水林上诉案开庭宣判,以致家人不知“见死者最后一面”。律师认为,全水林案应该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死刑量刑过重。另外,家属透露警方证人有作伪证之嫌。

图片:当局强行砍掉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村民全水林的树木砸伤老人。(天涯社区)图片:红衣官员气势汹汹辱骂全水林反映问题。(天涯社区)

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村民全水林,两年前在自家耕地砍死前往强行征地的官员秦启明,后被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今年三月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本周一(6月16日)执行死刑日,当局没有通知家属,而是称全水林上诉案开庭宣判,以致家人不知“见死者最后一面”。律师认为,全水林案应该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死刑量刑过重。另外,家属透露警方证人有作伪证之嫌。

灵川县村民全水林反抗官员强征,砍死灵川县移民局党组成员秦启明一案,今年3月18日,经过最高法院核准,同意桂林市中级法院早前对全水林作出的死刑判决,本周一执行死刑。全水林的妹妹全水秀周二告诉本台,全家没有接到执行死刑通知,而是被告知上诉案上午开庭:“我们先在(法院)外面等,就有人出来安排我们先进去见面,我们又要不道怎么一回事,也不知是见最后一面,还没有宣判嘛,见了八分钟就让我们出来,然后在外面的警察全部撤离,警车也走了,我们才知道我哥哥被拉走了,庭也没有开,我们进入法院问不是说开庭宣判吗。为什么人都撤离了,法院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叫我们到中院去问”。

记者:本来以为是上诉案宣判,对吗?

回答:是啊,他们通知我们开庭宣判,叫我们带上亲戚,我们去了也没有开庭,宣判,只是把我哥哥关在一楼大厅的楼梯下。

记者:其实死刑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他们有没有给你们核准手续?

回答:手续没有给,但是在3月18日经过视频复核了,我们到6月才知道复核了,之前没有人通知我们,律师也不知道。

当天下午,全水林的父母亲等亲朋好友到县法院外,举牌抗议。全水秀说:“我们就在临川法院外闹,要求他们给我们结果,等到下午三点钟左右,有电话通知说今天(17日)去领骨灰”。

本台在2012年曾报道,当年5月16日,三街镇村民全水林因不满征地补偿,在小溶江水库移民安置点项目施工现场,砍死灵川县移民局党组成员秦启明,11月,桂林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全水林死刑。全在上诉状质疑警方作伪证,指灵川县公安局三街派出所干警出具的《抓获经过》,伪造上诉人“全水林逃离现场,半小时后将全水林围捕在小溶江村的一个冲巢内,并迅速将其抓获”。

对此,全水秀说:“是自首的,派出所的人做伪证,说是抓捕的,我哥哥自首时跟我妈妈一起,去派出所的时候有我爸爸和妈妈一起陪同,去派出所录取口供,三人同时录取口供,但在家等警察来时,我爸爸和我妈妈在一起,看到他们来后,是主动伸手给他们(警察)铐手,当时他们没有带上手铐,而是走了约两、三百米,全程是我爸爸、妈妈陪同,没有带手铐,上警车后才戴手铐”。

全水林的母亲作为现场证人告诉记者:“是我亲自送他(全水林)去的,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我们两个老人在后一步,把他戴上手铐就没有说话。我就骂他们(警察),我儿子身上有手机、钥匙及320元钱”。

全水林的代理律师和建人曾对记者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涉案者投案自首是可以免于死刑的,就算投案自首不能成立,但是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所有罪行,也应从轻处罚。另外,法律意义上说,全水林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不是直接故意杀人。根据2010年高法、高检及公安和安全部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已经明确指出,死刑量刑还要充分考虑案件的起因及被害人有无过错等。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马纲权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是有一定原因的,他把官员刺死是因为征地强拆,在征地过程中,官员违法在先,人家对这种违法行为行使自卫权,我认为充其量构成防卫过当,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林迪;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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