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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布微信十条 禁止转新闻 正式实施实名制

     网信办发布新规定,严控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互联网)

中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下午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简称“微信十条”。

《规定》提到,即时通信工具服务需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取得资质;强调保护隐私;使用者要实名注册,遵守“七条底线”;公众号需审核备案;时政新闻发布设限;并明确了违规如何处罚。

在实名注册方面,《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而用户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规定》亦明确指出,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帐号。

而“微信十条”中所称的即时通信工具,主要是指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时光谱等各类基于互联网,特别是流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程式。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东方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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