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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追捕海外经济逃犯 协助国可“分赃”

中共警方今年展开“猎狐行动2014”追捕海外经济逃犯之际,传媒曝光协助国可分享逃犯被没收的资产。大陆《新京报》今日刊文,披露在逃贪官被没收资产的最后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美国分享的被没收资产高达80%,而澳洲协助其他国家成功追缴资产后,也有权分享资产,惟没有规定所占比例。

报道指,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在美国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贡献”: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0%至80%,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澳洲帮助其他国家成功追缴疑犯的资产后,有权分享被没收的资产。不过,澳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被没收资产的分享比例。分享额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如请求国提供证据材料的分量、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等。

黄风说,关于被没收资产的处置,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现在也慢慢改变。“中国禁毒法已经明确规定,可以和外国分享被没收的资产。去年中国和加拿大签订了受益追缴和分享的协议。”

文中也提及,中共警方在海外追缉逃犯时,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要犯通报。要犯通报有多种,其中红色通缉令最接近于“国际逮捕令”。国际刑警组织针对中国籍疑犯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已有1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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