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子怡发布律师声明,就台湾士林法院司法控告《壹周刊》职员“加重诽谤罪”案相关事宜作出说明。声明称台湾士林法院对台湾《壹周刊》诽谤章子怡一案的判决逻辑:“无知者无罪”,并不成立,并将会继续追诉此案,直到造谣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章子怡(网络图片)
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12年,博讯网在4月26日的头版头条,以独家报道的形式首发了一篇文章,称“章子怡在10年间,通过性交易至少获取7亿人民币。”此“新闻”被台湾壹传媒旗下的《壹周刊》和苹果日报转载。
博讯网独家头条文章,被章子怡告上美法庭后,“无条件道歉”(文章截图)
因而章子怡将始作俑者美国博讯网以及《壹周刊》和苹果日报告上法庭。
2013年12月14日,美国法庭判章子怡获胜:博讯网无条件与章子怡庭外和解,并且该网站已撤回所有不实报道,并向章子怡严正致歉。但BBC于2013年12月17日的报道中,称博讯网的“道歉声明只以英文出现在其英文网页上,而没有中文版本。”而据阿波罗网记者调查,博讯网已将英文版道歉也悄悄地删除了,目前已查不到道歉声明了。
香港法庭也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剔除被告抗辩书,判章子怡一方获胜。
而在今年4月初,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却称被告台湾壹传媒涉案3名高阶人员“加重诽谤罪”不成立。
对此结果,章子怡的代理律师倍感惊讶。章子怡的律师团队近日发表声明,就台湾士林法院司法控告《壹周刊》职员“加重诽谤罪”案相关事宜作出说明。
声明称台湾士林法院对台湾《壹周刊》诽谤章子怡一案的判决逻辑:“无知者无罪”,并不成立,并将会继续追诉此案,直到造谣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回顾】
2012年6月15日
章子怡美国律师行以六个违法事项向美国某中文网及其所属公司ChinaFreePress, Inc以及其所有者孟维参(Weican Null Meng音译)提起控诉
2012年11月29日
章子怡就台湾《壹周刊》不实报道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对涉案人员提起刑事告诉。
2013年12月14日
章子怡控博讯网获胜,该网在其首页连续21日刊登道歉声明,向章子怡严正致歉。
2014年2月19日
章子怡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首战获胜,香港法庭正式剔除被告抗辩书并颁布非正审判决。
2014年4月3日
章子怡控告台湾壹传媒,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加重诽谤罪”不成立。律师团表示将上诉到底。
阿波罗网附BBC报道:
博讯新闻网向章子怡“无保留道歉”
人们注意到,博讯新闻网是在美国联邦法院即将就章子怡控告博讯新闻网诽谤的案件做出判决前夕发表上述道歉声明的。
虽然博讯新闻网有关章子怡的报道当时是用中文发表的,但目前发表的道歉声明只以英文出现在其英文网页上,而没有中文版本。(阿波罗网编者注:刚刚发现此英文页面被删除了。)
去年5月28日,博讯新闻网报道了章子怡涉嫌与高官、富商存在不正当性交易并被中共当局禁止出境的消息。
博讯新闻网的消息称,章子怡在11年间靠“陪睡”高官至少赚进7亿元人民币,其性交易对象包括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
随后,在香港的《苹果日报》和《壹周刊》转载了博讯新闻网的有关报道。
去年6月,章子怡分别在美国和香港对博讯新闻网以及《苹果日报》和《壹周刊》提出法律诉讼。
今年11月29日,章子怡在香港民事控告《苹果日报》和《壹周刊》胜诉,其代理律师要求法庭评估章子怡应得的赔偿。
“无保留的道歉”
博讯新闻网在美国联邦方法院即将作出裁决前用英文发表的道歉声明说,博讯新闻网从2012年5月起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中国电影演员章子怡的负面不实报道,包括她和富商及官员陪睡换取金钱的报道。
“这些有关章子怡的假消息从来就不应该发表,博讯现在对张子怡做出无保留的道歉,从博讯新闻网上撤除这些报道,并且发表这份正式的收回声明。”
博讯的声明还说,有关章子怡的报道是以匿名消息来源提供的信息为依据的,而消息来源无法支持有关的信息。
“博讯新闻网也没有在发表上述报道之前与章子怡取得联系,以便让她做出反应,就有关指称提出抗辩。”
博讯新闻网的声明最后表示,为自己给章子怡的声誉和事业带来的损害做出真诚的道歉。
观察人士表示,博讯新闻网发表的最新道歉声明标志着自己立场的重大转变。
这家新闻网站曾在去年6月章子怡最初在美国法庭提出起诉时做出回应说,关于章子怡的报道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只是发表了其相信是真实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来自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保护的匿名消息来源。
阿波罗网白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