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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江青至死未离秦城 非上吊自杀

多年来,中外报导都说毛泽东妻子江青是出秦城监狱后在北京一小楼上吊身亡,但前秦城监狱前监管处长何殿奎在晚年透露,江青进入秦城后从未出狱,她是在狱内吞安眠药死亡。

最早报导江青自杀身亡的是1991年6月1日出版的美国《时代》周刊,说来自北京的消息「江青上吊自杀。」《时代》没有透露消息的来源。消息还说,江青自杀是因为「不愿忍受咽喉癌的痛苦折磨。」

江青没有在北京小楼上吊

当年6月5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在第4版的一个角落刊载了这一消息,即「本社记者获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改判无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江青终年77岁。

何殿奎说,关于「1989年11月中办(中央办公厅)为她(江青)在酒仙桥附近找了一栋2层小楼、她最后在公安医院病房的浴室里用手帕上吊自杀等。」等报导及传说全是假的。

「江青至死没有离开过秦城监狱!」何殿奎斩钉截铁说。1976年,何殿奎是秦城监狱管教科科长。这个职务主要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大家都在一线,6个监区(编号从201到206)各有负责人。他负责的204监区,当时主要关押的是林彪集团嫌犯。

至死未离开秦城监狱

林彪的「四大金刚」等人(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1976年12月29日被送进秦城监狱。江青在秦城监狱度过4个寒暑之后,1980年11月,「两案」(林彪、江青案)公审在即。

1981年江青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983年江青被减刑为无期徒刑。

虽有报导称,江青于1984年保外就医随即出狱,但何殿奎表示,她没有离开秦城监狱,只是在监狱内换了一个地方。「出去的话,谁能管得了她啊?」

秦城监狱二门里,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原来是战犯洗衣房,有100平方米左右,战犯全部释放后一直空置著。此时经过装修,被隔成了3间屋子,用以安置江青。最东边是活动室,有电视,中间是工作人员的值班室,最西边是江青卧室,带厕所。卧室和值班室之间的隔墙1米以上全是玻璃,江青的所有活动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4人小组24小时值班,看护江青。

何殿奎虽然没有直接看管过江青,但是他是参加监狱办公会议的成员之一,对她的情况多有所知。

自杀前还用黄瓜美颜

江青搬到「战犯洗衣房」后,每天要吃3根新鲜黄瓜,据说是为了美容,保持脸部有光亮。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监狱菜地里去现摘,问何殿奎收不收钱,他说:算了吧。菜地是由外面调来的劳改人员栽种的,他负责管理这部分劳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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