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陆 > 正文

律师被殴至半裸 官方调查非殴打 网友发现中共新特色

—吴良述律师被殴至半裸 官方调查非非殴打 网友怒 图

对于这份官方通报,民众痛批是把群众都当傻瓜,并质疑一分钟内的暴行就不算殴打?同时嘲讽的表示,中共特色就是“戴套不算强奸,脚踏不算殴打”。大陆律师:放倒践踏,不属殴打。中国法律解释奇葩。另外,包含律师在内,有不少民众呼吁法院公开视频。
吴良述律师遭法警殴打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图为吴革律师微博。截屏时间2016年6月7日0点。
吴良述律师遭法警殴打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图为吴革律师微博。截屏时间2016年6月7日0点。

引来舆论关注的吴良述律师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遭法警暴力抢手机一事,官方调查结果是,不存在殴打行为,是法警滥用强制手段。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吴良述,于6月3日就一起合同纠纷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法官拒绝出具收件收据,在交涉过程中因法官怀疑其手机有录音,要求检查。吴律师拒绝,表明没录音,并要求法官出具合法手续并告知依据.同时为避免被强抢,吴律师将手机放入裤子口袋。但法警突然抢夺,造成吴律师身体多处受伤,衣服裤子被扯烂,露出底裤,手机也被摔坏。最后吴律师以半裸的姿态站在法院外,拍下了震惊民众及律师界的照片。

此事件在各大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迅速传开,引发各界关注,并有上千律师联署声明声援吴良述。

官方:“不属于殴打”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官方微博7日下午公布联合调查组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开头,即称“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

通报先是强调“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同时将法警对吴良述律师的暴行轻描淡写:“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而以上动作不算殴打的解释是:“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将法警对吴良述律师的暴行归为“用强制手段的行为”,通报附上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法〔2014〕347号)(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申诉信访场所应当配备物品寄存设施,申诉信访人员,应当将所携带的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予以寄存。未经准许拍照、录音、录像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制止,删除拍录内容,并可以对行为人予以训诫。”

通报指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未经准许不能拍照、录音、录像,法警有权在该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制止、删除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但青秀区人民法院法警在没有证据证明吴良述录音录像的情况下,用强制手段检查其手机,超出了可以使用强制手段的法定授权范围,是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最后,联合调查组提出5点处理意见:“一是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二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吴良述律师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三是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四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五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

与自述的差距

事发后当晚,吴良述律师发文自述被殴打过程,内容提到“他们凶猛粗暴地把我拖下凳子,一个抢我手机,一个使劲把我摔倒在地,并合力抢我手机,拳打脚踢,用脚使劲踩我的手臂和前胸,把我踩在地上,并把我的裤子、衣服全部扯烂,右脚裤管几乎全部撕开完,底裤都露出来了。”

“在此过程中,我呼喊救命,在旁边看热闹的法警就把门关上,抢手机的两法警就使劲勒住我的脖子使我几乎窒息,并用手使劲全力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呼喊求救。”

然而上述被殴打过程,却与官方通报有段不小的差距:“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

对于这份官方通报,民众痛批是把群众都当傻瓜,并质疑一分钟内的暴行就不算殴打?同时嘲讽的表示,中共特色就是“戴套不算强奸,脚踏不算殴打”。另外,包含律师在内,有不少民众呼吁法院公开视频。

而网友“找寻失去的灵魂”则表示,透过中共外交部长王毅及律师吴良述的对比,可显示中国人权现状是“权力衣冠楚楚vs法律衣不遮体”。

阿波罗附网友在海外留言:

大陆律师:放倒践踏,不属殴打。中国法律解释奇葩。

地球人 VS黑帮治国:原来其实是“滥用强制手段”,即是没有法律授权的非法“抢夺”。非法强行抢夺不是触犯了《刑法》的抢劫罪吗?“法治之国”该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匪徒是法警就枉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黑帮治国,抢夺犯是会被治罪的,只是“道歉”一定是谣言。

不具名:法院的信访接待室和纪检组一定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唯恐泄露出去,所以就不顾一切(把法律置之度外)亵渎律师的圣神权利,甚至把一个律师糟蹋成这般模样------为了律师的手机,况且他也没有录音,即便是录了,也不犯法。出现如此恶劣影响的事件,想必有关部门不会麻木不仁吧!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6/0608/751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