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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尸检5大疑点 网友:解释清楚就是伤害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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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死因鉴定意见公布后,法医王居生对此进行详细病理解读。但网友认为法医解答并不完整,对雷洋因何呕吐以及如何吸入呕吐物等提出诸多质疑。有网友说,这些疑点如果解释清楚了,恐怕五个警察一个都少不了,最起码是故意伤害致死罪。

据陆媒正义网日前报导,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北京市检察院王居生法医在雷洋死因鉴定意见公布后,接受媒体采访,就雷洋窒息死亡的相关情况给予进一步的解读。

王居生称,正常情况下,呕吐物不易进入呼吸道。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因颅脑外伤或者醉酒等原因,导致会厌反射灵敏度降低,当发生呕吐时,呕吐物才会误吸入呼吸道。他还表示,因外力作用等因素导致呕吐物不能顺利排出,也会造成误吸。至于导致雷洋误吸的原因,还需要结合整体鉴定意见和下一步侦查工作予以确认。

雷洋尸检结果公布后,引起海内外舆论关注。许多网友认为王居生的解读,只说明了雷洋如何死亡的病理过程,但没有说明雷洋为何会出现突如其来的呕吐和误吸,这个解读并不完整。

在大陆网路的天涯社区,有网友对此发贴提出进一步的质疑称:一般而言,人体基本的生理防范不太可能使人在清醒时吸入呕吐物,所以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多数发生在人体失去意识的时候。

在这样的条件下,更多的疑问将随之产生:第一、什么原因导致雷洋失去意识?第二、什么原因导致雷洋呕吐?第三、雷洋一侧的睾丸明显肿大是什么情况?第四、五个警察,拘留两个,剩下三个是什么情况?这三个警察在另外两人作恶的时候,非但没有阻止恶行进行,还在客观上充当帮凶的作用,是否同样应该负担相应刑事责任?第五、雷洋到底是嫖娼被抓还是无辜被抓?如果是嫖娼被抓,那么请解释十分钟带套打飞机的问题;如果没有嫖娼,请解释警方所提取的套中DNA是怎么来的?这是否涉及伪证罪?

网友并质疑,上面这些解释清楚了,恐怕五个警察一个都少不了,这恐怕不仅仅是玩忽职守,最起码还有故意伤害致死罪吧?

该帖子在网路上引起普遍反响,众多网友留言表示支持。也有人补充说,专家的解读是醉酒和颅脑外伤可以导致意识模糊及呕吐,但雷洋出事是在去机场接人的路上,醉酒之说显然可以排除,剩下就是颅脑外伤,而这并不难鉴定出来。

雷洋家属聘请的陈有西律师也在第一时间发布声明指,雷洋涉警前在街道正常行走,没有醉酒,胃内容吸入呼吸道导致窒息,只能是外力暴力导致。

关注雷洋案的纽约律师项小吉接受自由亚洲电话采访时也表示:“从报道来看,显然雷洋的死因是窒息造成的死亡。窒息很可能是警察暴力执法造成的,比如勒着他的脖子,掐着他,造成这种窒息死亡。”

目前在大陆新浪微博上,几乎所有发布雷洋尸检结果的官方微博,均不约而同关闭了评论功能。

立案五人,三人脱罪?

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宣布对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

此次检方通报只逮捕了其中两人,没有说明其他3名涉案警员将受到何种处置,也未提及如何发落涉案的足浴店人员,以及他们被昌平警方控制期间是否受到逼供或诱供,或有无获得律师协助。

对于北京检方以“玩忽职守罪”批捕2名涉案警察,雷洋家属代理律师陈有西当天透过微博发文指,检察院通报中已经明确涉案警察有妨碍侦查行为,证实有伪造、隐匿证据妨碍侦查、误导社会的行为,因此涉案警察的罪名性质已经明显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罪。

陈有西并透过微博表示,希望检方对尚未执行逮捕的其他嫌疑人,和妨碍侦查、协助进行伪证掩盖真相的其他相关人,继续展开侦查。依法追究,不枉不纵。【阿波罗网相关报道:雷洋案/陈有西律师:性质明显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罪 被删原文雷洋律师被封口 指控罪名最重死刑 检方罪名最高7年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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