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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微商"被定性传销已封号 微商分销或将洗牌

"云在指尖"是做什么的?光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还做得名气不小。但就在近日,其被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性为是传销。微信方面也迅速封号"云在指尖"相关公众帐号并表示,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云在指尖"是做什么的?光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还做得名气不小。但就在近日,其被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性为是传销。微信方面也迅速封号"云在指尖"相关公众帐号并表示,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10月13日,电商观察人士鲁振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云在指尖"的模式是典型的传销,只不过是通过电商、微商来快速实现。特点是加入门槛低,可通过微信朋友圈快速拉下线,消费一、两百块钱就能加入会员,然后让每个人再去拉下线。而与线下传销动员亲友、加入门槛较高不同,线上传销的关系网更大,加入门槛较低,传销方式也更隐蔽。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对记者表示,以前法律法规对传销,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所谓三级分销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并不明确。"云在指尖"被认定为传销后,给利用微信进行所谓分销的违法网络传销提供了界定依据,今后微信或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审核和打击力度。

"云在指尖"因开展传销被封号

日前,微信团队官方帐号之一"微信视界"发布了一篇《严打网络传销不手软,腾讯配合工商部门封停"云在指尖"等相关帐号》的文章。

微信方面表示,"云在指尖"是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在指尖)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自行设立开发的电商平台。其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也同时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浏览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宁工商处字〔2016〕37号)后了解到,该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称,经查明: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中。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报酬,涉及:一,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二,要求人员缴纳费用获得会员级别和继续发展人员晋升会员级别;三,依据会员的层级关系和会员级别分配佣金。

打击传销帐号的力度或将更大

据了解,"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指尖管家"。入会级别由低到高依次是,"指尖管家、分销商、代理商、渠道商、股东商",分别对应"1星、2星、3星、4星、5星"的会员级别。而佣金在商城用户界面中用"幸福指数"形式表示,"幸福指数"数值与人民币1:1兑换,分为"指尖管家收入"和"推广渠道收入"两种。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16年2月份,"云在指尖"商城浏览数达1.4295亿人次,关注人数达2476.08万,"1星"及以上级别会员共246.57万人,其中"1星"会员229.30万人、"2星"会员18.22万人、"3星"会员4227人、"4星"会员1309人、"5星"会员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

鲁振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云在指尖"的等级分得非常明确,每一级都要吃下边代理的部分积分,积分相当于就是钱。而只要是有多级分销倾向、有一定的购物门槛或是会费、提货费等门槛的,类似的各种形式其实都在做传销,这也是腾讯一直在打击的。该查处案例也给"云在指尖"的同业者提了个醒,"假如还是要一意孤行的话,轻的话是公司被抄掉查处,重的话入狱都是有可能的,所以从业者还是不要动一些歪脑筋。"

此外,鲁振旺提到,线下传销多以发展亲朋好友为主,下线正常来说涉及7、8层,较难去集中拉人头,因此加入门槛相对高,经常是上万元。而线上传销则不同,每个人的关系网都可能是几百人、几千人,传销方式也更隐蔽。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麻策认为,以前法律法规对传销,特别像互联网新型的、所谓三级分销以及个别分销商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处于模棱两可,并不是非常明确的状态。所以,前期如果微信自己来认定其平台上的相关账号是否做传销,可能会压力较大,毕竟涉及到很多利益。

但在他看来,特别是"云在指尖"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的案例出现后,所谓的分销系统在微信端上的商业模式,其违法信息已经非常显著了。因此,尽管微信其实已经做了大量动作,在动态监控上仍有提升空间,今后微信应该会对此类行为加大审核和打击的力度。

鲁振旺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处理传销类账号的问题上,微信要更主动出击。如果多级分销的手段、方法在相关公众号上写得很清楚,腾讯可以提前去清理这些账号,而不用等到有关部门查处了再封。

"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国家相关机关,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微信团队表示,对于类似传销的多级分销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微信团队最后还提醒用户,"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用户遭遇此类欺诈行为时,应第一时间进行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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