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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马里海盗释放人质:海盗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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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被索马里海盗劫持并扣押长达4年半(1672天的、由台湾船东在阿曼注册的渔船“FV Naham3”上26名船员(其中包括台湾籍船长、船员2人,中国大陆籍船员10名)被宣布“安全获救”。

这艘渔船是2012年3月26日被索马里海盗在远离索马里的塞舌尔附近海域劫持的,台湾船名“建昶”号,船上的船员也是索马里海盗扣留时间第二长的人质(2009年12月25日在亚丁湾被劫持的也门籍渔船“Socotra1”号6名船员被扣达4年10个月之久),船上船员除中国大陆、台湾籍外,还有柬埔寨、印尼、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公民。

此次营救系非政府组织“人质协调支持合作伙伴”(HSP)及其关联组织“海洋无海盗”(OBP)牵头斡旋的,该组织发言人、英国退役军官斯蒂德(John Steed)22日表示,这些人质先是和被移交给附近的加勒穆杜格(Galmudug)行政当局,再从那里搭乘航班前往肯尼亚内罗毕,并在那里被移交给联合国有关机构。

被索马里海盗绑架获救的船员(图源:新华社)

“建昶”号上原有船员29人,劫持过程中有一人被海盗枪杀,被劫后从遇险海域千里迢迢转移到索马里北部海盗控制的港口霍比奥附近,与2010年11月同样在远海(距索马里海岸达1500公里)被劫持的马来西亚籍集装箱船“MV Albedo”号拴在一起。2013年5月,这两艘船同时倾覆,船员们被押上岸囚禁。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啊”,两年前,笔者曾以《那些花儿》中的两句歌词为引,写过一则呼吁关注“建昶”号人质命运的微博,但可惜,关注者寥寥,反倒是国内某畅销小报上一篇耸人听闻的扭曲文章,多少吸引了一些人的关注。这篇文章中细节破绽百出,如称“海盗将赎金要价从2000万美元降至50万,台湾船东置若罔闻”,事实上2008年11月15日被劫持、翌年1月9日被赎回的有史以来最大的被劫船只,排水量330000吨的“天狼星”号邮轮,海盗不过勒赎1000万美元,最后300万成交,仅百余吨的“野路子”渔船“建昶”号在海盗已式微的2012年无论如何不可能被勒赎2000万美元,但毕竟也提到了船只隶属问题的混乱复杂、船东财力的困难,以及劳务合同和保险的不规范等问题。即便如此,自那以后直到此次“营救”成功,“建昶”号或“FV Naham3”号也仍然被大多数人和方方面面“选择性遗忘”,以至于此次“营救”成功消息传出,几乎没有人指出“FV Naham3”即当初曾见诸报端的那艘“建昶”号。

所谓“营救”,其实是船东或其它有关方面通过中间人讨价还价,最终交付赎金赎人的委婉措辞。在索马里海盗最猖獗的2008-2009年,平均每艘被劫船只被扣53天,交付赎金约180万美元(一般为较大的货船或油轮)。由于这艘渔船归属复杂,船东实力有限,许多船员(包括大陆船员)甚至连最基本的劳务保险都未办妥,且只和当地劳务输出公司、未直接和渔船所属的渔业公司签署劳务合同,因此“营救”迟迟未有结果。今年9月28日,美国无人机在海盗藏匿人质地点附近误炸了当地加勒穆杜格地方武装军营,导致13死7伤,事发后加勒穆杜格地方武装和当地更大的割据势力“邦特兰共和国”武装互相指责对方向美军提供假情报,并很快从争吵升级为大打出手,这迫使本就东躲西藏的海盗不得不降低身价,匆匆将已成包袱的人质脱手。此次虽未公布赎金数量,但从台湾船东此前表现推断,应该是较低的。

自2008年6月2日《安理会第1816号决议》授权各成员国在索马里过渡政府同意并通报联合国秘书长情况下合作进行反海盗行动以来,各国纷纷派出海军舰艇在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巡逻等任务,迫使索马里海盗先是不得不从近海转移到远海(“建昶”号和前面提到的“MV Albedo”号都是在远海被劫持),继而被迫舍水就陆,因为远海虽是各国海军巡逻较稀疏的海域,但海盗也因此丧失了行动的隐蔽性,一旦被盯上很容易在返程被消灭。

然而在那之后,国际社会对索马里海盗就似乎“选择性遗忘”,仿佛海盗们都已经“改邪归正”(曾经流传过“日本大叔的水产生意感化无数索马里海盗”的段子),海盗威胁已从当年的悲剧、正剧变成喜剧甚至闹剧,而仍扣留在海盗手中的人质、船只则更被媒体甚至“自媒体”所漠视,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2014年6月7日,“MV Albedo”号上船员在“赎金营救”后获释,这艘命运多舛的集装箱船是索马里海盗所劫持的最后一艘大船,船上原有24人,7人因所在国支付赎金2011年即获释,6人因各种原因陆续死亡,获救者仅11人,这条血淋淋的新闻却几乎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至于“建昶”号则如前所述,同样被遗忘或扭曲报道(两年前国内某畅销小报曾报道“海盗将赎金要价从2000万美元降至50万,台湾船东置若罔闻”,事实上2008年11月15日被劫持、翌年1月9日被赎回的有史以来最大的被劫船只,排水量330000吨的“天狼星”号邮轮,海盗不过勒赎1000万美元,最后300万成交,仅百余吨的“野路子”渔船“建昶”号在海盗已式微的2012年无论如何不可能被勒赎2000万美元),据此次获释船员称,他们在陆地扣押期间饥渴交迫,有时甚至不得不捕鼠充饥,许多人患病或营养不良,状况十分凄惨窘迫。

如今仍扣在海盗手中的船员人质仅剩11名,分别属于三艘和“建昶”号情况相似的单桅小渔船,这些小船的船东实力、船员劳务合同等问题更多,如果国际社会再次选择性遗忘,他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原本在对待海盗勒赎问题上,国际社会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一种是“美国式”,即“绝不同海盗做生意”,不但政府不出钱,也不允许民间出钱赎人,理由是“这样反倒会刺激‘人质经济’”,另一种是“法国式”,即“人质安全第一”,政府不但居间协调、甚至直接付款赎人,介于二者之间的则是如德国等采取的“政府不介入,但默认民间赎人”做法。近年来各国政府已逐渐达成共识,确信第一种做法是最正确的,但倘若不辅以对海盗的“连打带消”,则结果会变为“既无人去救,也没人去赎”,任海盗自生自灭的惨剧。

各国海军的行动迫使索马里海盗“上岸”(2012年9月索马里海盗最后一次劫持成功,战果不过一艘不足百吨小渔船,自那之后至2013年12月共袭击各种船只9次全部失败,2013年12月之后迄今未进行有纪录的袭击),但“岸上”情况却并不理想:索马里临时政府虽在首都摩加迪沙勉强站稳,但号令不出首都四门,境内不仅“青年党”、“伊斯兰党”等原教旨武装肆虐,各地大小军阀也割据自雄。即以海盗活动区域论,当地的“邦特兰共和国”自98年7月即宣告“自治”,而域内、周边大大小小的势力也各数一帜,恐怖袭击、暴力和混战方兴未艾,国际援助、投资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遥遥无期,在这种情况下,“上岸”海盗生计无着,许多都会“就地转业”,成为原教旨武装的“肉弹”或军阀的廉价打手——“陆盗”,鉴于当前“恐怖国际化”的特点、趋势,更多“陆盗”最终变成“肉弹”,并在异国他乡被引爆,并伤及我们或我们的亲友,也绝非不可能。

前面提到的那篇2014年大陆小报报道,曾不准确地称“美国等施压安理会中止索马里护航授权”,事实上安理会已多次就索马里反海盗国际行动延长授权期限。但在陆地上则僵局依旧——自2007年起介入索马里陆地局势的2.2万国际部队隶属于非盟索马里特派团(Amisom),由于战力、装备和后勤等多方面原因,这支“纯非洲”部队保住摩加迪沙的索马里过渡政府存活有余,肃清索马里的各路“陆盗”则力不从心。

此时此刻,我们可以为脱险的同胞和其他船员祝福,但绝不能“把悲剧当喜事办”,更不应再次“选择性遗忘”,如果不能由海到陆、帮助“非洲之角”建立并维持一个持久稳定的正常社会生活和治安环境,不能帮助形成并巩固一个真正足以替代“海盗经济”、“恐怖营生”的健康“食物链”,那么今日之遗忘,就随时会变成明日之危机。

10月15日,非盟在洛美召开峰会,达成了旨在加强反海盗合作的《洛美宪章》,54个非盟成员国中43国代表(其中18位国家元首)参与了签字仪式。正如与会的非盟主席、乍得总统戴比和肯尼亚总统肯雅塔等所言,非洲拥有1300万平方公里海洋专属经济区和全球淡水资源的17%,这是非洲“可持续发展的财富和机遇”,如果不能维护周边海域的安全,这些财富和机遇就无从“变现”。但相较于“只缺钱粮不缺兵”的陆军,非洲各国的海军几乎只是个象征性的存在。

更何况如前所言,索马里也好,几内亚湾等“新海盗热区”也罢,海盗症结真正的所在并不在海上,而是在陆上;并不在军事问题上,而是在军事以外的经济、社会问题上。国际社会必须对此有清醒认识,并尽快投入实质性行动,否则正应了《左传》中那句古话: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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