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大陆财新网报导称,近日在中共央视播放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集“公正司法(上)”中,首度披露了习近平针对纠正冤错案件的一段同期声视频。这是节选自习近平在2014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这段同期声视频中,习近平如此说道:“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从习的言辞中可知,中共党内还存在反对纠正冤假错案的声音,担心其对中共执政带来冲击,但习并不认同这种看法,其态度还是要亡羊补牢,毕竟冤假错案给受害者和执法公信力都带来了伤害和消极影响。
习近平同期声的曝光可以解释为何在2015年9月,“两高”制定了《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追究司法责任。
就可以解释为何在2016年7月20日,中共官媒新华社在报导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于7月18日至19日在长春举行时,披露了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讲话中提到的中央政法委“要求要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针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在依法纠正的同时,要从制度上反思原因,避免重蹈覆辙”。
同样也可以解释为何在今年6月27日,在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最高法院网站刊发了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解读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文章特意点出了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众所周知,在习近平执政之前,中共政法委一直掌控在江泽民集团手中,特别是胡温执政时期,周永康控制的政法委系统成为了对抗胡温中央的“第二权力中央”。政法委控制下的公检法司在中国社会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特别是对主导和实施了对法轮功群体持续的十八年的迫害,出现了大量的酷刑、杀戮和活摘器官的罪恶。
如2009年因中国首富黄光裕案被查办的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就曾披露,公安人员常常办黑案、办冤假错案、帮助黑社会办私人案,以收取大量黑钱,并在香港洗钱。曾经是周永康大红人的公安部常务副局长张京是“最会办黑案的”。此外,海外明慧网公布的资料显示,据不完全统计,透过消息封锁传出有名有姓的至少四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另外,数量巨大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
习近平上台后,面对社会乱象和江派的多方掣肘,以反腐名义拿下了包括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在内的江派诸多大马仔和小马仔,政法系统的江派势力也在不断地被清除。中共政法部门也开始重审过去的冤假错案。中共最高法院今年2月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披露,中共十八大以来纠正了34起重大冤错案件,宣告3,718人无罪,这其中包括备受社会关注的陈满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错案。
然而,由于包括政法系统在内的江派残余势力依然存在,依然还在维持这个系统的惯性运作,除了如法轮功等重大冤案未被纠正外,仍在继续制造冤案和罪恶,掩盖真相,如北京的雷洋案、四川泸州的赵鑫案等。
无疑,让江派残余势力仍继续行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当局并未将他们的总后台江泽民绳之以法,因为正是在江统治的时期,一手搞出了邪恶政法委体制,不仅迫害了法轮功,也迫害了无数的中国普通老百姓,导致十年法制大倒退、冤案遍地,冤魂遍野。江泽民才是元凶首恶,因此江不伏法,现当局不公开纠正法轮功的天大冤案,这个社会就无法谈及公平、正义。
或许,法办江泽民早已埋下伏笔。2015年5月,现当局公布“有案必立,有诉必应”后,已有超过20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检察院递交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2016年1月和7月,习近平当局又分别公布了《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第十条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而今,习近平纠正冤假错案同期声曝光,或许也在昭示著,抓捕江泽民时机已到。应该说,无论是天象人间,此时抓捕江泽民已是势在必行,也是彻底瓦解江派的关键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