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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族”是哪九族

古代律法有“一人造反,九族全诛”的重刑,史书因此常有“刑九族”或“株连九族”之类的记载。只是这“九族”究竟是哪九族,汉以来学者的说法并不一致。

汉今文派学者持异姓说,认为九族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并不都是同姓之人,是包括异姓姻亲的。古文派学者则持同姓说,认为九族只是同姓宗亲,从高祖到玄孙九代人,不包括异姓姻亲。现代辞书一般都取同姓说而兼及异姓说,《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最具代表性:“旧时指本身上及父、祖、曾祖、高祖,下及子、孙、曾孙、玄孙的亲属。也有包括异姓亲属的说法,即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两代。”

我们不妨先从九族的“同姓宗亲说”说起。

《辞源》说:“明清刑律服制图,均以高祖至玄孙为同宗亲族的范围。九族以自己为本位;直系亲,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旁系亲,则横推至三从兄弟,即以族兄弟、再从兄弟、堂兄弟、兄弟,同为高祖四世之孙。”按此说法,九族除了同宗直系亲之外,也包含旁系亲,因此横向和纵向都有九层。

纵向的九层直系亲比较简单,都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长辈(父、祖、曾祖、高祖)和小辈(子、孙、曾孙、玄孙),其中长辈都只是一个,小辈可能会较多,但总体上人数也不会很多。

横向的旁系亲就比较复杂了,人数也相对较多。有同父所生的自己的亲兄弟;有父亲的兄弟(伯父、叔父)和他们的儿子,即自己的堂兄弟;有祖父的兄弟(伯祖、叔祖)和他们的儿子(堂伯、堂叔)以及他们的孙子,即自己的再从兄弟;还有曾祖父的兄弟(曾伯祖、曾叔祖)和他们的儿子(堂伯祖、堂叔祖)、他们的孙子(再从伯父、再从叔父)以及他们的曾孙,即自己的三从兄弟,也就是族兄弟。这些人都是同一个高祖的四世子孙。朝下还要包括兄弟、堂兄弟、再从兄弟和三从兄弟的后代侄子、堂侄、再从侄、侄孙、堂侄孙以及曾侄孙等。这个范围就很广了。

这是古文派学者所说的同姓宗亲的九族。若按此说而“九族全诛”,完全没有可操作性,因为一个家族绝无可能九世同堂。所以,从可操作的角度说,异姓说似乎才比较可取,只是具体所指又有不同的说法。以下试按许慎《五经异义》的说法略作梳理。

许慎《五经异义》引汉今文派学者的九族说为:“父族四: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女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上编《族制》解释说,这就是“周代的九族:(一)父姓五服以内。(二)姑母及其儿子。(三)姊妹及其儿子。(四)女儿及其儿子。是为父族四。(五)母的父姓,即现在所谓外家。(六)母的外姓,即母亲的外家。(七)母的姊妹和她们的儿子。是为母族三。(八)妻之父姓。(九)妻之母姓。是为妻族二”。

明代的方孝孺,因不为成祖草拟即位诏书,被诛灭了包括朋友门生在内的十族,共八百七十三人。据《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壬午殉难》中“初,籍十族……乃及母族林彦清等、妻族郑原吉等”的有关记载,这被诛的十族中,有母族和妻族。所以,“九族”所指的亲属,应该不只是同姓的宗亲,而是包含母族和妻族的。

责任编辑: 宋云  来源:咬文嚼字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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