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陆 > 正文

范冰冰免入狱!关键“免死金牌”曝光

大陆女星范冰冰被爆签订阴阳合约涉嫌逃税,至今已人间蒸发超过3个月,经过大陆税务相关单位调查后,3日判决结果出炉,她需要在期限内追缴人民币8.8亿元,但却不用入狱,此结果也引来议论。对此,大陆时事评论员金仲兵分析,当局让范冰冰罚款了事是各方长期协商博弈的结果。而大陆法律专家刘巧玉表示,关键就在于早在2009年,大陆官方就对于刑法201条「逃避缴纳税款罪」进行修法,也成了范冰冰逃税的免死金牌。

范冰冰罚款了事是各方长期协商博弈

官媒证实,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展开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若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在今年年底之前主动补缴税款,将免受行政处罚和罚款,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自由亚洲电台3日报道,大陆时事评论员金仲兵形容,当局的惩处力度堪称空前,目的显然是“杀鸡儆猴”。

金仲兵:至于说是不是针对范冰冰呢?我觉得肯定跟她有关系。另外也是希望利用她的明星效应,去影响、震慑其他次于范冰冰的一些明星和演艺公司,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他认为,当局让范冰冰罚款了事是各方长期协商博弈的结果。

金仲兵:譬如,免去了刑罚肯定是交易的结果。8亿的数额哪怕减去罚金,偷逃的税额也是非常巨大的,在传统的认知里面这已经触发了法律,达到了刑罚的高度。但这次竟然给免除了刑罚,肯定是背后有谈判,有交易,有妥协,给她众多的选项,她会选一个对自己相对不那么有害的结果。

▲范冰冰需在期限内追缴约新台币40亿元税款及罚金。(图/翻摄自微博)

另据台湾三立新闻网报道,先前大陆法律专家刘巧玉就曾表示范冰冰入狱的可能性不大,关键原因就在于修法了!2009年大陆对刑法201条「逃避缴纳税款罪」进行重大修改,虽然范冰冰逃税的金额巨大到可以「立案」,但由于她是初犯,只要补缴「应纳税款」,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可以不用入狱服刑,但若是她未在期限内缴清,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移送公安单位处理,结果也可能因此不同了。

阿波罗网评论员王笃然分析,中共2009年修法应该是因为中共高层和家族及子弟都在逃税,修法可以是既得利益者免除牢狱之灾。这是闷声发大财留的后招。

▲范冰冰无须入狱。(图/翻摄自微博)

▲范冰冰神隐123天后,首度现身道歉。(图/翻摄自微博)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8/1003/1183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