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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外商投资法》 港澳台商恐失外商优惠?

一年一度的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简称两会)开幕在即,今年两会期间预定要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备受瞩目,无论是被中美贸易战的压力逼迫,还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政,此法将成为「事关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法律」。《外商投资法》条文并未纳入香港、澳门和台湾在中国的投资相关字眼,台商是否不再享有外资优惠,引发疑虑。

中国为配合美国在贸易战谈判中的要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订立《外商投资法》。去年12月26日人大常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年1月底完成二审,预计可于本次的人大会议上通过。一般来说,中国订立一部重要的新法通常需要两至三年的时间,此次《外商投资法》匆匆起草,全程不到3个月,似乎只为因应中美贸易战而临时摆出姿态,若获得人大立法,也足见人大的「橡皮图章」作用。

香港《明报》指称,《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原有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将被废止,并设5年过渡期。过去中国法令提及港澳台商投资,可比照外资待遇,现在新法并未提及港澳台的字眼,令外界关切港澳台资的待遇是否受到影响。海协会会长张志军曾受访表示,台资应界定为「特殊内资」。香港《苹果》也指出,外商投资定义仍需要说明,目前尚难厘清《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

《华尔街日报》报导,有外商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在国家安全审查、政府征用、长期补贴国企及一些或被官员用来针对外国企业的事项上措辞模糊。而对美国来说,中国保护外商知识产权的执行能力一直受到质疑,而如何保证该法规得到切实执行,仍待观察。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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