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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敏:华为禁令连锁效应背后的员工虚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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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北京一场活动上,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参与起草中共“十五大”报告的高尚全演讲提到,华为定性的问题解决“真的不容易”,最后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加入了“新兴的股份合作制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应该予以支持鼓励”这一提法。

华为的股权问题所存在的矛盾一下子大规模地爆发出来。这让原本准备跟进的很多前华为员工被迫打消行动

华为禁令效应扩大,影响陆续浮现,除供应链、公司营销等基本面的风险外,华为虚拟受限股──这被指驱动员工、公司高速成长的体系也恐遭冲击。

华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宣称100%由员工持股──虚拟受限股(以下简称虚拟股),这套体系正常运转的持续动力,必先来自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一旦公司业绩放缓、利润不足或亏损,虚拟股体系将面临挤兑风险。这不是没有先例。

据报导,2000年开始网络泡沫化,之后华为的成长便减速,销售收入低增长,股票分红减少。2002年第一宗股权纠纷案,创业元老刘平离职并状告华为未按规定(深圳市政府出台)以净资产兑现持股。刘平之后,黄灿等多名创业元老也相继就股权归属等问题展开诉讼。华为的股权问题所存在的矛盾一下子大规模地爆发出来。后因刘平、黄灿的判决结果皆败诉,更重要的原因是取证变得相当困难,深圳市政府的有关批复已经“封锁”,这让原本准备跟进的很多前华为员工被迫打消行动。

华为员工持有的虚拟股,在职时,每年可向公司申请回购一部分;离职时,也只能由华为控股工会回购,而且是按1:1的比例计算退股。

假设一个极端情况,理论上也是有可能出现的,当有一天公司发展不好,业务萎缩,分红未达预期或是没有分红,员工大量申请回购,或是大量离职退股,就可能爆发挤兑潮。届时,这些被回购的逾8万名员工、上百亿股份该属于谁?实体股东只有任正非一人,回购的股份将由谁实际控制?

诸多公开资料显示,华为股权变化的历史沿革,一开始不是激励员工,是通过员工融资,股权也不虚拟。

1990年华为开始推行大面积员工持股:向员工发行股票,员工付钱购买,当时每个持股员工手中都有华为发给的“股权证书”。在华为资金严重紧缺的1997年,华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7005万元,增量全部来自于员工现金认股。

1997年华为对股权结构进行了改制:工会托管股份,华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所持的股份分别由两家公司工会集中托管。

2000年确立任正非的独立股东地位:华为公司将任正非所持的3500万元股份单独剥离,并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他持有股份1.1%,其余股份全由华为工会持有。时有媒体报导引述员工质疑,既然华为能将任正非的股权从“持股会”中独立出来作为登记股东,那么我们也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

2001年、2002年华为股票在虚实之间的悄然转换:华为2001年通过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期权计划暂行管理办法》,2002年实行后,“股权证书”转换为“参股承诺书”,华为员工所持有的原股票明确变为虚拟股;同时在治理结构上,已经从一家号称全员持股公司变成由2个股东(任正非、工会)控股。

2003年华为设立一个全新公司“华为控股”作为持股的主体:用意被指清理股权后好预备上市,因离职员工多爆股权纠纷,为此大规模清理股权,全部按比例兑现后置换成“华为控股”股票好方便以后上市。可见任正非早就动念华为上市,当时有媒体报导这么写道:相比之下,上市融资非但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业绩不理想而可能导致的内部股挤兑潮带来的风险,而且可以把内部股这个包袱让资本市场来消化。

华为迄今未上市,近年,任正非等高管公开谈及华为不上市时,总是一副不屑资本运作的口吻,舆论也直指原因,华为内部员工融资(其实还靠中银、工商、建行、平安四大行贷款购股)超过上市圈钱,还避免了上市要财务、工会持股等信息公开与透明。

在“华为控股”成立后,这种由任正非(1.01%)与华为公司工会(98.99%)并立的股权结构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持股比例可能因增发有所变动)。

今年4月25日,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江西生在深圳总部接受多家外媒采访,其中一个关于华为股权制度的问题,江西生回答说: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会回购,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离开公司可以保留股票。

虽然现场没有记者追问“一定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谁是这种情况?但这至少意味不是员工却持有华为股票的情况存在。

事实上,媒体披露过一个案例,2011年重庆移动原总经理沈长富受贿案,案外案是华为通过沈长富的儿子行贿。据报导,2003年11月沈长富之子沈俊成(又名沈力)留学归国到华为上班两个月后离职。但自2003年末到2010年,华为以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式,给早已不在华为上班的发放131万余元所谓的工资、奖金和公司股票、分红,直到沈长富案发。

华为虚拟股这个问题,估计几乎没有几个高管能说得清楚,包括这次外媒联访记者会上的江西生和2012年在美国听证会上的丁少华。

股权问题、华为工会持股信息,一直是华为的一个核心机密、最高级机密,当年华为就刘平等案向广东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据报导,因为一旦披露,将会在华为引起极大的震荡,也将受到各界的关注及可能的指责。

由于《深圳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在2001年才出台,早几年推出的华为虚拟股合法性备受质疑,甚至被指非法集资。任正非曾说过,“我们虚拟受限股的实行是有红头档的,是合法的。历届中央首长都在关怀过问这件事情,看其能否促进产业发展,称其为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尝试。我们也经常去北京汇报执行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北京一场活动上,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参与起草中共“十五大”报告的高尚全演讲提到,华为定性的问题解决“真的不容易”,最后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加入了“新兴的股份合作制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应该予以支持鼓励”这一提法。

难怪2003年时就有媒体报导华为股权的变化时,写道“受到包括政府因素以及其非常资源与人脉在内的种种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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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华为全员持股、虚拟股的笼统说法,显然不能解释这家公司的真正所有人。据《任正非正传》,华为内部真正了解公司股权结构的人,包括任正非在内可能也就两三个人。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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