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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得主身分加持 莫言打赢官司获赔210万

中国作家莫言控告深圳一家公司,擅自使用他的照片和书法作品在企业宣传片中。法院指他是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珍视自己的名誉,判他获赔人民币210万元(约新台币917.7万元)。

新京报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9月。深圳玉瓷公司当时在网上传播的影片及网页图文资讯使用了莫言的照片、书法作品等,莫言认为自己在不知情下「被代言」产品,姓名权和肖像权被侵害,于是上法院提告这家公司。

深圳玉瓷公司一审败诉,被判赔偿,又提出上诉。深圳玉瓷公司认为,它并没有在网上传播相关影片及网页图文资讯,制作企业宣传片的目的仅用于内部员工激励。此外,原告主张的财产赔偿金额、精神赔偿金额远超过相关的赔偿标准。

2019年12月29日,此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下达。内容显示,莫言是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且莫言对自身形象和名誉十分珍视,在商业代言方面非常谨慎,深圳玉瓷公司虚构莫言为其产品代言的事实具有明显恶意,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最终,法院驳回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莫言的律师刘汝忠说,根据二审判决,莫言获赔210万,莫言本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此外,诉讼实际支出的维权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10万元由被告承担。

莫言人红是非多,经常被冒名发言。网路上一些广为流传的金句也张冠李戴成为他的话。

2017年10月,他曾回覆一名网友在微博贴出的「莫言名言」,这名网友还标注了莫言本人的帐号。结果莫言留言:「我也想知道这是谁写的。」

澎湃新闻报导,类似的「假名人名言」在中国很多,已到泛滥成灾的地步,但本尊亲自出面辟谣的很少。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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