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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推特批中共 遭判刑1年3个月

湖北武汉一名56岁男子上个月遭到中共当局判刑1年3个月。

湖北武汉一名56岁男子因多次在Twitter上发布批评中共高层的政策及有关“六四”等敏感言论,上个月遭到中共当局判刑1年3个月。

王姓男子于2019年4月遭到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行政拘留15天;5月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6月14日被逮捕,并被羁押在武汉市蔡甸区看守所迄今。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指,王男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办公室、家中电脑上利用翻墙软件,多次使用账号“QWang3852959O”登入Twitter,发布超过2200则动态。

其中12则涉及“发布、转发并攻击、丑化中共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政策”的言论;部分内容则涉及“六四”等敏感言论及抨击中共政体等言论。

据中央社报导,王男因发布和转发10篇涉及大陆重大事件的文章,具体内容包括:“中共控制所有资源……劳动人民只能分一杯羹”、“既然中国(中共)是世界上最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一代比一代素质低”、“共产党夺权是为了杀人”、“中共不会开放网路”等,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

此外,他因转发“希特勒、毛某(毛泽东)和波尔布特(赤柬共产党总书记)为了屠戮而征服”、“毛某勾结日军”2篇文章被控“诽谤罪”。

王男于去年12月17日被判刑1年3个月。他是一名农业技术人员,也是中国民主党派“九三学社”武汉市蔡甸区支社社员。

有多名同事作证,指他平日没有任何政治上的“不当言论”。王男的辩护律师则强调,被告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

近日,对王男的这份判决书在网路流传,引发热议。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搜寻不到该判决书。#

责任编辑: 唐冬柏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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