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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乔丹告赢正版成中共法院范例 引发批评

1月14日,中共最高法院用山寨乔丹品牌作为知识产权方面的指导性案例,令大陆民众也大呼「丢人」。(网络图片)

1月14日,中共最高法院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知识产权方面的指导性案例是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的商标争议案。大陆山寨乔丹品牌去年在中共最高法院被判「未侵权」,曾引发大陆民众批评。

中共最高法院称,「外国自然人的中文译名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主张作为特定名称予以保护」。

对此,大陆民众在微博留言表示,「这是真丢人」「难怪国外人看不上我们」「人至贱则无敌」。

「醒醒吧,中国哪有文化创新可言」「赢了就赢了,别这么高调行吗,侵权就是侵权,中国法院不要脸了吗?」

「侵权的比维权的更加硬气,真是奇景。国内不少靠山寨侵权起家的公司,吃的实际上是法治不健全的红利,同样的模式放到国外,早就死透了。做人做企业,首先要知耻辱,天下人都知道你在蹭人家的大名,却没有给人家一分钱。」

山寨官网维持原样 中共官媒「声援」

2012年,美国Nike旗下以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命名的同名品牌「乔丹(Air Jordan)」,向中共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侵权商标。但中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维持涉案商标。

之后,迈克尔·乔丹向法院提起上诉,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和北京高院分别于2015年4月1日和2015年8月17日驳回迈克尔·乔丹的上诉,维持原判。

迈克尔·乔丹再向中共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2016年12月7日作出行政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高院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要求重新作出裁定。

2019年10月16日,中共最高法院判定「乔丹体育」的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

目前,在「乔丹体育」的官方网站上,仍然可见剪影商标和「乔丹」中文名称。「乔丹体育」的官网还写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合作夥伴」的标识字眼。

新华网等大陆官媒的报导中,称这场官司阻碍了「乔丹体育」升级。「乔丹体育」还曾于2019年参加中国国际时装周。

大陆山寨反告本尊

就在中共最高法院最终判决的一年半前(2018年3月8日),「乔丹体育」却反将Nike告上法庭,称其使用「乔丹」相关标识作为其运动鞋商品的广告关键字,侵犯了「乔丹体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此,「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表示,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并未当场宣判。此后就是2019年最高法院最终宣判「乔丹体育」没有侵犯肖像权。

这种山寨反告本尊情况在大陆并不罕见。2019年12月北京高院判决「北京无印良品」提告日本无印良品「侵权」胜诉,日本无印良品需要赔偿50万元人民币。

大陆抄袭国际品牌早已见怪不怪,涉及衣食住行各类商品,比如美国经典运动品牌 New Balance,美国Under Armour,日本本田,德国保时捷,韩国三星手机、美国iPhone、美国迪士尼乐园,等等。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大纪元记者张玉洁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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