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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怂恿:敢就把火点下去!他竟点燃「1公升汽油」…下秒一甩友人惨成火球

▲因为友人一句怂恿,詹男竟点燃手中汽油,导致另名友人全身30%烧伤。

新竹一名詹姓男子2017年准备替自己的机车加油时,因与另名谢姓友人斗嘴,对方一句「敢就把火点下去」,竟掏出打火机将汽油点燃,由于火势猛烈,他吓到将装了汽油的容器往旁边一甩,泼洒到曾姓友人,害对方全身30%烧烫伤、12%皮肤排汗功能丧失。高等法院判詹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詹男2017年7月5日晚间10时30分许,在新竹的住处拿着装有1公升汽油的量杯,准备替自己的机车加油,期间他与另名谢姓友人嬉闹、斗嘴,竟因对方称「敢就把火点下去」,真的掏出打火机点燃汽油,导致火势瞬间爆发,还发出「崩」的巨响。

詹男见状吓坏,急忙将手中量杯甩出去,孰料,不慎将汽油泼洒到一旁的曾姓男子,导致对方当场遭火吻,受有双腿、双手、臀部、背部2至3度烧伤,占全身30%面积,伤口愈合后仍留有疤痕增生、部分紧缩及12%皮肤排汗功能丧失的伤害。

事件发生隔日,詹男前往曾家致歉,并向曾父表示,「阿叔,不好意思,是我点火烧到你儿子的」,签下陈述书,内容指出「詹男因与谢男嬉闹,引发汽油着火,导致曾男受伤,故至曾家讨论曾仕宇医疗、复健费用的赔偿」,上头除了双方以外,更有见证人的签名、捺印。

但没想到,詹男上了法庭竟辩称,「我虽然手拿着汽油,但不知道汽油为何会突然着火,且我将油壶丢弃时,是朝没人的地方丢,不知道为何会烧到曾男」。

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詹男犯后否认犯行,也没有诚心向曾男表示歉意,到曾家签下陈述书,事后却辩称连看都没看就签名了,态度恶劣,但审酌他没有前科,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案经上诉,高院考量他已有和解意愿,改判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定谳。

责任编辑: 唐冬柏  来源:ETtoday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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