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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最奇特宪法条文 保住香港三权的命系一线

—命系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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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奇特的一个宪法条文,因为它是一条不允许通过某类法律条文的条文:国会不得制订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港澳办及中联办“强烈谴责”议员郭荣铿拖延内会主席选举,扬言以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治罪,林郑及建制派紧跟两办开火。路透社长文,访问三名匿名资深法官,指香港法治岌岌可危。预定明年1月继任终院首席法官的张举能,曾以人大释法,违反司法原则回溯既往,即以之裁决释法前的梁游宣誓事件,判决时明言人大释法是 大陆法律问题,香港《普通法》不能过问。法律界对张官判决有“极大保留”。

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这三权都已经命系一线。但如果仍然有一线的话,那么这一线是什么?

历史回带到两百多年前,美国于1787年举行制宪会议,经过四个月激烈争论,艰难地确定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政体。这个宪法总体指导思想,就是“像防贼一样防着总统”。但是,开国元勋之一的杰佛逊很快发现了这一宪法的致命缺陷,那就是:国家权力虽然被分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块,但三者事实上都只能操纵在官吏手里。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如果没有任何可以操纵在自己手里的直接权力,他们最终将一无所有。基于这一思考,杰佛逊经两年多努力,推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于1791年通过。

这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奇特的一个宪法条文,因为它是一条不允许通过某类法律条文的条文:国会不得制订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后来当上美国第三任总统的杰佛逊有句名言,“在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和一个没有政府的报纸之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命系一线的一线,就是监督三权的第四权——传媒,即使三权分立的国家也如此。何况香港?香港的一线,就是还没有全部死去的传媒。

最近,好几位文友撑《苹果日报》订阅,我与一些年轻朋友谈起,他们对《苹果》却有些批评意见。一是订阅很难,但退订太容易。这和全世界的网上订阅相反,订《纽时》、订Netflix、订NBA,都超容易,要退不容易。这跟一般售货可退不一样,因为网上免费资讯太多了,必须依赖人的惯性。其二,受泛民的意识主导,过去反本土、批梁游、梁天琦以至批言论港独,选举时的阴谋论和协调益泛民,经反送中后,年轻人不再计较以往,去年纷纷订阅。但其后对泛民政党做错也网开一面,“成日做埋啲胶嘢”(我不知道指什么),黄丝心态就系取消订阅。其三,只容纳同温层意见,不是以文章质素先行,没有了百家争鸣,不好看了。在多元意见和深入报道方面比不上免费的《立场新闻》和《众新闻》。其四,果籽离开以文字为主轴的定位,玩拍片质素不及YouTuber,是舍长就短。

这些意见我不完全同意,至少我在《苹果》撰文撑本土、支持包括对港独议题的言论自由、撑梁游等就没有被干预。当然,我希望对年轻人的各种思想可以广开言路。年轻人的能量有多大,去年的反送中和区选可见一斑。

不过,我对年轻朋友说,在现时香港的传媒环境下,如果有一份像早前爆出的林贱写给中央的报告,除了《苹果》可以给什么传媒?经过反送中,这类内部文件一定还有许多人想送出,有许多黑幕想揭发,但要保证提供者安全,真的只能是《苹果》。去年对警暴和激烈抗争报道,当然还有《立场新闻》,有RTHK,但前者资源有限,后者的财权掌政府手中,岌岌可危。《苹果》是仍然有资源、仍然最有力的主流实体传媒,它的生存对于命系一线的香港,至关重要。

伏尔泰说:“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会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年轻朋友对《苹果》可以有许多不赞同,但要誓死捍卫对极权政治的监督权利。我相信黄毓民也会同意我的看法。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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