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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8岁少年被诬强奸罪 家人申冤被判刑

2010年,广东徐闻县18岁的陈进亮被当作替罪羊诬判11年。(家属提供)

2010年,广东湛江市徐闻县发生一起强奸案,当时18岁的陈进亮被当作替罪羊诬判11年。家人不断为他奔走申冤,但广东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官官相护,非但拒纠错案,还将陈进亮的父母和姐姐抓捕判刑。

权钱交易陈进亮被当替罪羊顶罪

2010年11月21日晚,陈进亮和十几个人一起去徐闻县玩。到县城后,一行人分开活动,直到后来接到朋友电话,陈进亮才骑车过去和他们汇合回家。

在分开期间,一起出来玩的邹某某被同行5人强奸,陈进亮也因后期与他们汇合被牵扯进去。11月25日,5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包括陈进亮。

陈进亮的姐姐陈凤梅透露,涉案的陈某璜和陈某二的家属找了关系,和村干部及徐闻县公安权钱交易,造假构陷让陈进亮顶罪。她说,“我弟弟是没有参与这个事情,一开始被他们拿去当替罪羊,被牵扯进来。”

姐姐陈凤梅。(受访者提供)

据陈凤梅介绍,NDA鉴定和通话记录都能证明案发时陈进亮不在现场;归案的其他四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一致表示当晚没看到陈进亮的强奸行为。但是徐闻县检察院和法院不调取通话记录、不找受害人和证人调查取证核实,直接伪造卷宗。

陈凤梅说,湛江市中级法院的书记员在判决裁定后告诉家属,“我也知道各被告人都说陈进亮没有强奸受害人,案发时不在现场,但公安机关的卷宗不是这样写的。”

李尚文法官说,这个判决不是他个人意见,“是领导的意思”。审判长曾玲说,她不太了解案情,侦查机关伪造证据是对还是错她不清楚,法院没有调查权,只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卷宗办案。出现这个情况,家属应该去找政法委。

湛江市检察院检察官许小兰说,“我不知道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是什么,这是法院判的,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

最后,陈进亮在2011年被冤判有期徒刑11年,在同年12月15日被送到广东阳江监狱。

进京请律师被骗回徐闻县

不服冤判,陈进亮的家人依法逐级从湛江中院、湛江检察申诉到广东省高院及广东检察院。陈凤梅说,这些部门相互推诿,以各种理由拖延了五年,而且陈进亮在这期间被不断转押。

2012年6月15日,他被转到新疆阿拉尔监狱;2014年4月,他从阿拉尔监狱被转到新疆沙河监狱二监区,然后转到三监区。2017年6月,他又从新疆沙河监狱被转到青海省西宁监狱。

“正常说不应该这样子的”,陈凤梅说,“我觉得他只是为了不让我弟弟申诉,阻止他申诉。他本来在广东省内的,如果在广东省内他们去调查比较方便。”

2017年10月,陈凤梅和父母去西宁监狱会见陈进亮。他们打算会见完直接从青海去北京请一位名律师为弟弟申诉,也想去最高检和最高法,要求它们监督案情。

10月11日中午,火车在石家庄站停靠时上来几个人,将陈凤梅和她母亲拽下火车,并带到火车站附近的雅客E家酒店。她的父亲在火车上被这些人殴打到无法下车,在当天下午4点半被押回酒店和母女俩汇合。陈凤梅询问后得知,这些人是驻石家庄的湛江工作组人员。

陈凤梅说,她的手机一直被监控,只要一离开广州就有人给她打电话。

13日下午,徐闻县来人带一家三口回广东。“我说能不能让我在广州下车,因周一我要回去上班。”陈凤梅说,“他们说县委书记要见我,县委书记刚上任,不了解我弟冤案,想跟我了解,让我先回徐闻再上广州。”

坚持要申诉一家三口被冤判

15日凌晨2点半,陈凤梅回到徐闻县。她下车后就看到一个不肯透露工作单位的“包局长”,劝她不要为弟弟申诉。随后,她被带到治安询问中心“等县委书记”,但一直等到当晚9点仍不见书记人影。

陈凤梅又被带着摁指模,再被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后被警察商量着“先送看守所”。陈凤梅问,“你们以什么罪名送我进看守所?”于是警察临时回公安局拿了一份拘留证。“我看了一下罪名是‘寻衅滋事’。我问他们我寻什么事滋什么事,他们不回答。”

陈凤梅就这样被关进看守所,她后来得知,父母也在两天后被关进看守所。

11月4日,西连派出所所长黎陆和指导员黄展到看守所劝陈凤梅不要为陈进亮申冤,这样她可以取保候审出去。“我说我没犯罪,你抓我就是错了,你们还跟我谈条件让我不为弟弟申冤。如果是这样,那我宁愿坐牢也不出去。”陈凤梅说。

同一天,陈凤梅会见了律师才知道自己已经被逮捕,罪名也变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她说自己没被告知逮捕程序,也没见过逮捕证,更没有在任何法律文书上签过字。

陈凤梅母亲的拘留通知书。(受访人提供)

陈凤梅父亲的拘留通知书。(受访人提供)

陈凤梅的拘留通知书。(受访人提供)

2018年10月11日,陈凤梅和父母的案件在徐闻县法院开庭。庭审从早上9点一直到12日凌晨,持续约17个小时。所谓的“公开开庭”不让人旁听、不让证人出庭、不调取证据,还安排很多机关人员占满旁听席。

“其实我的庭审只是走过场做做戏而已。他们判多久怎样判早就定好。”陈凤梅说,“冯奕君审判长说:我根本就不想审你的案子,是领导硬给我,我也没办法。”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以“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等罪名判处陈凤梅2年有期徒刑,她的父母也被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罪名被分别判刑1年6个月和1年9个月。

2019年10月,陈凤梅出狱。她要求到法院复印自己案件的卷宗,但一直被以各种借口拒绝。“他们说我的案子跟我弟的案件成了国家机密。”

陈凤梅表示,她会控告制造她冤案的人,也会继续为弟弟陈进亮申诉,希望最高检和最高法重审案件,还他一个清白。她说,“你想想,才多少岁啊,要背一个别人的罪名、莫须有的罪名去过一辈子,怎么过?”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记者张北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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