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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属决定草案 无原则性修正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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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将于本周四(28日)进行表决。图为,2020年5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结束代表离开会场。(美联社

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将于本周四(28日)进行表决。据北京学者称,中共领导层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今年内生效。有舆论指出,当局此次提交讨论的是一份“决定草案”,无原则性修正空间。

“港区国安法”于周四下午获得通过后,当局将在短期内完善其细则。北京一位法律学者对本台说,根据中共高层的意图,必须在今年推出“港区国安法”:“高层力争五个月左右完成立法程序及进入可实施阶段,否则香港的抗议不会停止。”

5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相信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立法任务。”

据香港有线新闻报道,港区国安法第六条授权人大常委会立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路透社图片)

中国法律学者:国安法实际上已宣布一国一制

北京法律学者张建宁对本台说,栗战书及一批主管香港事务的高级官员已经立下了军令状,一定要在本次人大会议上通过“港区国安法”:“他已经用近几年来的实际行动,以及这一次所谓的国安法立法的形式,确实已经取消了一国两制。他不会公开的取消,但是他实施上已经把它取消了。他自己明白,全世界都明白。这条法律一通过等于宣布一国两制废除了。”

据香港有线新闻报道,港区国安法第六条授权人大常委会立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据了解,人大审议时,有代表建议在后面加上“和活动”三字。而第三条要求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法律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亦有人建议加上“和活动”,有关改动仍在审议中,最终文本周四下午表决。

国安法属“决定草案”层次更高

不过,北京有法律学者认为,“港区国安法”草案是一份“决定草案”,人大代表没有就此展开讨论的余地。国安法目前如果是一份“决议草案”,原则上,与会者可提交建议及进行讨论。

对此,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岳先生对本台说:“一般来说,草案还有一点点小小的尾巴,正式生效就没办法更改了,但是决定草案要比决议草案严肃得多,这个意思是这是一个决定性草案。”

图为,在中联办前的抗议活动中,民主党成员举牌抗港版国安法。(美联社)

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共分七条,重要的涉及分裂、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集中在第六条。法律界人士李栋对本台说,人大此举违背了香港《基本法》:“违背了基本法,他这个安全法就是非法的,要不然你把当年中英联合声明,向英国承诺的东西撕毁就行了。你既然承诺的就要遵守。如果专门针对香港搞一个安全法,但香港民众站起来一百多年了,所以他不愿意跪下去。”

大陆居民:北京就是要让香港人感到恐惧

深圳一位商人匡先生说,香港的社会运动让国内当局恐惧,因此要加以限制,这是专制制度的特点:“因为专制的唯一法宝是让老百姓恐惧暴政,你不恐惧他就没有生存空间。我们在深圳有时说笑话,上午看到装甲车从深圳口岸开过去(香港),下午又从其他口岸开过来,他就是这样吓唬人,共产党就是要把这些信息传出了,就说我们随时可以镇压你,随时可以开枪,他让你香港人恐惧。”

2003年,香港50万人上街抗议当局对《基本法》23条立法,最终香港行政当局撤回相关决定,去年,特区政府推出《逃犯条例修订草案》,遭到市民强烈反对,并举行多次规模达百万人以上的游行示威,当局最终宣布撤回。但是,这一次是北京中央政府出面强推“港区国安法”。

有媒体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中,泛民争取得到35个以上的立法会议席,将推举自己信任的立法会主席,而立法会主席如果亲美,中共中央会如何应对?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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