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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人大常委会议下周举行 议程未见「港版国安法」

中共人大会议已强行通过「港版国安法」草案,引发国际社会谴责,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下周四(18日)召开,不过,原本外界预料港版国安法将列入议程,但建议审议内容却没有提及审议该草案。

昨晚(9日),中共官方新华社旗下的「新华香港」脸书发布消息,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召开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本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预计「港版国安法」将会列入议程。外界预料本月底将会有具体内容出炉。

不过,当局公布的议程,包括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档案法修订草案、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等,未有提到是否审议「港版国安法」。

港区人大代表之一、身兼行会成员的民建联叶国谦之前也表示,相信人大常委会最快6月通过有关决定后,香港特区政府就可以刊宪生效,换言之7.1之前「港版国安法」将在港实施。中共官媒《环球时报》早前指,人大常委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火速在一、两个月内完成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通过的「港版国安法」草案内容重点:

●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或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行政长官应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提交报告

●授权全国人大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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