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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被判11年

综合消息,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周二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项俊波于2017年被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宣布“双开。”中纪委对他的指控包括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以及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其非法收受的财物总计1800万元。项俊波于2018年被正式起诉。

项俊波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位,于2011年被任命为中国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并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并且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和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此前有传闻说,项俊波落马是2017年初被查的金融巨鳄肖建华招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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