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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雄烈士」及领导人不敬要负刑责

2020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最高可判入狱3年。(中国人大网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也包括审议国内目前刑法的修正案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由原先的民事诉讼变为刑事案件,最高可判入狱3年。有学者认为,当局想藉此警惕民众,除了不准批评国家的「英雄烈士」外,甚至对领导人也不要做出不敬的行为,否则就会受到惩罚。(黄乐涛报道)

人大常委会会议周日(28日)审议这项草案,规定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北京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前讲师吴强周一(29日)对本台表示,中共是想藉侮辱英雄烈士为由,加重刑罚,让民众知道不可批评中国过往的历史及人物,同时亦警惕民众要尊重现时国家的领导人,否则会有严重的后果。

吴强说︰最新的修订把这个所谓的侮辱英烈,作为一个单独的罪名,是意识形态愈来愈保守化的一个体现,扩大愈来愈多这种刑事指控的罪名,把涉及到言论、涉及到意识形态,很大量的争论都放到了刑事范围内,那么未来诽谤英烈罪的罪名之外,我相信将来会有产生更直接的这种譬如说对元首不敬的一种罪名产生。

2018年5月1日,《英烈保护法》正式实行,英雄烈士的姓名、名誉及肖像等权,获得专门的法律保护。不过,这条法例当中规定的是民事诉讼,而不涉及刑事犯罪。另外,早于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广州人权律师隋牧青表示,当局将诽谤英雄烈士由民事变为刑事,从法律的层面看来,当局根本就是违法的,抹杀了人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隋牧青说︰这都是一种国家犯罪,因为他(人民)并没有任何过错,所谓的言论自由最重要的是甚么?人要有说错话的自由,你如果说你只能有说正确的话语的这种自由,就等于取缔了言论自由,就说你就有一种动辄得咎,你不小心说错了话,你可能就要被判罪,这个国家哪有言论自由?这个毫无疑问不合法,这样的立法完全是不合法。

中国过往有不少史学家质疑中共革命英烈事迹的真实性,包括抗战时期指称为抵抗侵华日军跳崖的「狼牙山五壮士」并非真事、做好人好事「不扬名」且因公殉职的雷锋亦被指造假。在军方支持下,其中「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进行兴讼,控告诽谤者并获判胜诉。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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