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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长获刑11年 因迫害法轮功被追查

海南东方市市长、前昌江县政法委书记邓敏获刑11年。

近日,中共海南省东方市市委前副书记、市长邓敏因受贿罪获刑11年。

“直播海南”微信公号6月30日消息,邓敏受贿案一审宣判,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150万元人民币。

邓敏被指控2001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担任儋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昌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东方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及政府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通过亲属收受林某方等12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7万元。

邓敏退赃227万元人民币,并当庭认罪认罚。

现年55岁的邓敏于2019年5月7日落马,在他落马前两天,5月5日,时任中共海南省东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陈东也被查。

此外,邓敏在2010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任昌江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时,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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