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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轩:国美老板黄光裕出狱震荡 中国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原罪”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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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出狱、国美是否能重振旗鼓,这只是个商业之术的表象问题。相比之下,我们应该把目光拉得更长远、注视得更深入。12年后的今天,该如何去正确看待包括黄光裕在内的这一批民营企业家?如何正确理解新营商环境之下的民营企业家之道?

巨变的时代中,中国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原罪”困境

黄光裕出狱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强烈反应。更多的黄光裕故事,网络上有太多关于他的传奇,我不再做太多赘述。从曾经叱咤国内家电零售行业的霸主枭雄,到身陷囹圄的囚徒,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失去人生黄金般的十多年,已是最大遗憾。

更何况,高墙之外,光阴荏苒,中国零售业早已沧海桑田。商业环境不复当年,消费模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喧嚣的江湖战火,已从黄光裕入狱前的线下,熊熊燃烧到了海阔凭鱼跃的线上。根据《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家电市场报告》,一季度电商渠道对家电零售的贡献率首次超过50%,达到55.8%,线上零售对家电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

除了早已物是人非的商业环境,此时此刻政商关系的全新语境,是与外界隔绝了12年的黄光裕要面临的第二大挑战。于内,来自顶层设计“稳”字当头的大基调;于外,在全球市场环境下行、竞争加剧及逆全球化噪音不绝于耳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发展与生存的危机在不断演进。身上始终有“豪侠气”、做事始终很“江湖”的黄光裕,是否还能保持住商人敏锐的嗅觉以及凌厉的眼光,再一次抓住改变命运的机会?这对于已知天命的黄光裕来说,依然是一场对于心力、智商、情商及命运的考验。

黄光裕出狱、国美是否能重振旗鼓,这只是个商业之术的表象问题。相比之下,我们应该把目光拉得更长远、注视得更深入。12年后的今天,该如何去正确看待包括黄光裕在内的这一批民营企业家?如何正确理解新营商环境之下的民营企业家之道?

明其是,则能知创业者筚路蓝缕、开启山林之功;察其非,则可有覆辙勿蹈、以警后人的之鉴。黄光裕这个名字,从某种角度说,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一种符号和象征。从中国最具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家之一、胡润百富榜三度首富,到锒铛入狱的阶下囚,黄光裕的人生起伏,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境遇,背后所牵扯的,其实是一个巨变的时代中,中国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原罪”困境。

自黄光裕1987年开出第一家国美电器门店至今,已有33年的历史。如果不是身陷囹圄,黄光裕可能也会烙下那一代人心中对于中国企业的印记。三十年多来,企业家精神渐渐被认知包容,提倡弘扬。那么,在黄光裕这样企业家身上,是否有值得肯定的企业家精神呢?

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首先是作为企业家必须具备的冒险和创新精神。80年代,当中国商品市场还处于“一针一线量入为出”的计划经济阶段时,黄光裕所开创的家电连锁零售模式无疑是一种从0到1的破冰之举。而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创新精神,也是企业家精神最重要的内涵之一,也是企业家与“商人”的分水岭。虽然黄光裕第一桶金的来历饱受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抓住了市场机遇,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其次是其巨大的抗压能力。无论三十多年前还是今天,中国的创业者们,始终要在颇为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关系中辗转腾挪。从这一点上说,对于挫折拥有超常的承受力和抗压力,也是企业家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但是,必须承认的是,作为企业家经历的一本沉重的教科书,通过黄光裕一案,我们应该对中国民营企业家们在转型发展时期需要警醒的短板进行梳理,同时反思我们制度、法律上的缺失。

为什么那些曾经的商业奇才,在中国的商业土壤中,似乎很容易就走上贪赃枉法、背信弃义的歧途。是因为中国企业家德位品行天生缺失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一种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欠缺公平”的社会环境下,由于法律和规则的缺失及偏位,会使得民营企业家们容易出现迷失。

民营企业,这个一直以来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似乎一直在夹缝中求生。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经济受到重创、企业经营困难、生存空间缩小的大环境下,如果没有制度上持续、明确、可靠的保障,一些民营企业掌门人,不得不将“亦仕亦商”的身份作为自己的护身符。

不明确的制度环境,加上执法上可能存在的偏倚,一方面催生了大量的投机者,另一方面造成了掌握着巨大财富和社会资源的企业家们,在欲望及不安全感的驱逐下,放弃对实业经营的长期坚守,过度沉溺于短期的暗箱运作,游走于灰色地带,甚至超越道德与法律的边界,牺牲掉最朴素的从商初心。

企业家作为社会创新的主体,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愿意全身心投入进行创新,那就是他们能够获得长期收益。而这种长期收益,需要得到制度和法律的保障。因此,我们在市场制度建设上,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变市场控制模式。

黄光裕案为我们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在全新的社会转型期和商业环境下,企业家和创业者应该如何走出商业伦理的困境,与新的环境融合,走向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在我看来:首先,企业家需要有商业信仰,如果将目光紧盯眼前利益,希望短期赚一把以“改善生活”,实际是一种没有信仰的表现。企业的使命,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是为了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其次,企业家必须要把握住法律底线,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逾越法律边界;第三,企业家必须是创新家,而不是套利家,靠走旁门左道吹大财富泡沫,最终会被法律的利剑戳破;第四,已经形成规模的民营企业,应尽快完成从家族式管理到现代企业治理的过渡,更多地以市场化思维、按照商业运作规则去经营发展。

或许,在过去十多年的一个漫长的制度转型期里,黄光裕案带有一定的时代烙印。但是,民营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中国制度创新的巨大成就也与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血肉相连。因此,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家和公众来讲,不要丧失对民营经济的信心。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黄光裕的经历和得失,一定会成为中国经济前行中我们共同的财富。

最后,我想用我们这一代人在求学时非常熟悉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此时此刻,我不由得想起了四百多年前一位生活在哥尼斯堡的名叫康德的老人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够让我感到心灵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还有就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作者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

文章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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