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北美新闻 > 正文

美高院裁决投票须持身份证 防非法居民成票仓

美国最高法院7月初推翻了一项来自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的裁决。高院要求,选民投票时须持有身份证件。

7月3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否决了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地方法院的裁决——允许该州居民以缺席选票进行投票时,不提供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投否决票的5位大法官均为共和党籍,投赞成票的大法官全部是民主党籍。

阿拉巴马州原本要求缺席投票者填写的选票,必须有两名证人的签字,或经过公证。6月,由前总统奥巴马任命的法官卡隆(Abdul Kallon)废除了对带有照片身份证的要求,也不要求给予公证。他的理由是在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州政府不得干预地方对投票的要求或政策。

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要求在联邦选举中,所有通过邮件注册但未提供驾照号码或未提供社安号后四位数的选民,在投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

截止2016年9月,美国有33个州颁布了有关选民投票须提供身份证的要求。

保守派人士表示,高院的最新裁决意义深远。据“布鲁金斯政策2020”的数据显示,美国有非法移民约1200万。如果选民投票时不凭借身份证件,未来可能有更多非法移民被用来充当票仓,从而左右美国选举,毁坏美国民主政治的基石。

未来如果有其它州涉及投票者是否须持身份证的案件被送到高院,这次的裁决结果将很可能被沿用。

支持选民身份证明的人士认为,这样做将减少选举舞弊,对选民的负担也很小。

反对者认为,选举舞弊在美国十分罕见。一些老人、跨性别者、非裔或贫困线上的居民,可能因无法获得身份证明而不能投票。对此,批评者表示,这些只是借口,会让更多非法居民被利用来参与投票,从而左右选举结果。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大纪元记者程航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0712/1476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