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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初选被「非法」 戴耀廷:只会引发更大抗争

戴耀廷批港府、中联办及港澳办对民主派初选的谴责言论是「指鹿为马」。(中央社)

香港民主派上周末举行的「民主派35+」初选结果出炉后,香港政府、中联办及港澳办接连发表声明谴责初选非法,不具法律效力,中联办还指称,发起民主派初选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是「典型的涉嫌犯法」。就此,戴耀廷指出,61万港人投票,只是以和平理性的方法表达他们的意愿,「若这样做也可以定为违法,那只会使未来的管治更困难,也会刺激更大的抗争」。

戴耀廷14日晚于脸书发文回应港府和北京当局表示,「我必须严正地指出这指控是完全不合常理的」。他说,过去几年,「我一直都只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尽早落实基本法对港人实行普选的承诺。」而这次协调民主派初选的商讨过程中,「参与的人同意立法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的宪制权力,包括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以使港府向立法会问责,而「这些都是基本法有关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关系的安排,绝不涉及任何非法手段」。

戴耀廷反批,「若说这是颠覆国家政权,那是极之荒谬,亦是践踏基本法的一种说法。」并且,港澳办的声明指初选限制他人行使合法权利和自由表达参选意愿,这种说法亦不符合事实。

他强调,民主派初选是由香港民间社会运用来自本地的资源,让市民自愿地参与,选出相同政治理念的人代表他们去参与官方选举。而各人是否参与官方选举,亦是每一个人的自主决定,不受任何人操控。

他表示,希望中央政府能看见,这61万投票的香港人,只是以和平理性的方法去表达他们的想法,「若这样做也可以定为违法,那只会使未来的管治更困难,也会刺激更大的抗争」。

就特区政府、中联办、港澳办指责初选非法,戴耀廷批评,这是刻意去混淆没有法律效力与违法,误导香港人。他强调,其实初选只是没有法律效力,但按香港的法律原则,没有法律效力,并不代表犯法。只要没有法律禁止,香港人就可以做,即使这种行动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权利或责任。

戴耀廷还指出,民主派初选依靠的并不是任何法律效力,而是建立于相互信任的政治道德。而初选为香港累积起难能可贵的社会资本,就是信任。但对不认知民主或不认同民主价值的人,是难以明白初选的意义的。夏虫虽难语冰,但请不要指鹿为马。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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