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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湖南厅官获刑10年

湖南省发改委前党组成员欧阳旭,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前党组成员欧阳旭,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欧阳旭曾主政湘西州政法系统8年,不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欧阳旭被指控于2007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湘西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受贿267万余元;为吴先耀等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涉嫌滥用职权罪。

在欧阳旭被判刑的同一天,湘西花垣县黑社会组织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被公开宣判。其中,吴先耀曾于2011年因犯窝藏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逃税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但是由于时任湘西州政法委书记欧阳旭的“打招呼”,吴先耀于2012年被暂予监外执行。吴先耀在监外执行期间又涉嫌另案。2019年4月,以尚同军、吴先耀为首的黑社会案件再被调查。同年4月26日,为吴先耀等充当“保护伞”的欧阳旭被调查。

在湘西花垣县黑社会案中,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被判死刑,唐先举、杨永锋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分别被判处8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涉黑组织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罪行,且致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7岁的欧阳旭长期在湘西州工作,曾任中共龙山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06年4月,任中共湘西自治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11年9月,任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中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兼任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4月调任中共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随后同月被查、被免职。

欧阳旭在湘西自治州担任政法委书记超过8年(2011.9-2019.4),期间有两年的时间兼任公安局长、党委书记。

欧阳旭因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曾被海外“法网恢恢网”列入“恶人榜”,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追查。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2018上半年湖南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29人,其中湘西自治州就就占了9名,是湖南省诬判人数的三分之一。而时任湘西自治州政法委书记欧阳旭被指是当地主导这些非法判刑的操盘手。

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2018年3月6日,法轮功学员杨正莲、梁凤、郭才松被湖南省湘西保靖县法院分别非法判刑2年、3年、1年半;2018年,湘西保靖县小桥学校教师、法轮功学员宋禹刚被非法判刑4年;2018年4月4日,年近70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吴明香被湘西州保靖县法院非法判刑2年、罚款8000元;2018年5月28日,法轮功学员吴明莲、李顺珍、丁琳、向家玉被非法维持原判,即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1年、2年、1年,分别被非法罚款10000、6000、8000、6000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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