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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下不准保释:首位被控《港区国安法》男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高等法院将于周三下午处理唐英杰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由周家明法官审理。(资料图片)

香港,一名男子涉于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在湾仔跟执勤警员互有动作,上月被起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为《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首宗检控的案件。他至今还押逾一个月,周一(3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立刻获释。司法机构网页显示,高等法院将于周三(5日)下午处理本宗申请,届时由周家明法官审理。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人为唐英杰,答辩人为特区政府。据了解,申请人一方申请原因是,在《港区国安法》下被告没有被保释的权利。

唐英杰早前被控各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违反《国安法》第20、21条及24条。被告上月坐轮椅提堂时,获特首委任为「指定法官」的总裁判官苏惠德称,基于《国安法》第42条的规定及案情严重而拒绝其保释,下令将唐英杰还押至10月6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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