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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台商参与中国土地开发存5大风险

图为北京2008年一幅政府储备用地

目前包括台商在内的越来越多外资正在离开中国,近日有台湾会计师提醒,在离开中国的过程中,与中国建商联合开发土地恐面临至少5个风险,最终可能导致合作案停滞、陷入漫长的法律官司等境况。

台湾《经济日报》报导,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段士良8月12日表示,台商在处理原来的工厂用地时,中国建商频繁以联合开发或高额利润诱惑,一些台商参与后,最终陷入案子卡住的僵局。他从去年至今,至少接触过三个类似案例。

比如,一位深圳的台商,今年想缩减大陆的生产线。有中国建商主动提议合作开发工厂用地。该台商谨慎表示要对比价格。随后,很多建商纷纷报价,五花八门,但该台商为了规避风险,最终选择单纯的以出售公司来处理土地。即使这样,前前后后仍然浪费了半年多的时间。

而一位东莞台商在利益的诱惑下,与中国建商合作,但在用地目的变更这个环节被卡住,导致整个案子停滞至今,也无法直接处理土地。

段士良表示,台商与中国建商联合开发土地,通常是由台商提供土地,其它合作方提供资金、技术和开发资质等。

但是,台商将面临5大风险,包括土地用途变更申请成本与时程不易掌握;如果台商不能评估和控制土地开发成本,将影响后续开发利益;合作方违约风险高,比如破产、无法达成建案立项审批、后续因营建成本增加而追加预算等;当地相关税赋法令不明确;很多土地在开发过程中需要质押借款,如果合作案中断,土地可能被拍卖。

段士良说,在土地开发合作初期,需要经过土地用途变更审批等程序,可能要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和代办成本,开发方通常也会要求土地进行质押借款,甚至要求先进行土地转让。

他说,整个合作开发过程通常要历时数年,而且需要与合作方共同承担风险,不动产有沦为烂尾楼或被拍卖的风险;开发商提供的拆迁补偿金,以及开发完成后分配不动产或利润,也面临复杂的税负议题。

他建议,如果台商不具有不动产开发背景,未与当地政商具有良好关系,则不适合选择此方式处理土地。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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