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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落马高官曾冒名参加高考 终生用假名

周符波受审画面(网络图片)

中共湖南省综治办前主任、湖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周符波去年被判刑19年。近日,周符波被曝光当年顶着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并一直用这个名字直到案发,被形容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据中共官媒报导,周符波原名为“江某原”。“周符波”为一位云南人的名字,当年已经参加工作的湖南人江某原,冒用他人名义,到云南参加高考,享受了云南当地的高考优惠政策,并最终考上了武汉大学。

公开资料显示,周符波是湖南祁东人,于1964年7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其于1986年考上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湖南省政府法制局。2014年8月,时任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的周符波,被公示拟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据了解,关于周符波改名的传闻,在坊间早已传开。2019年1月,《廉政了望》杂志报导称,一名与周符波有过交集的官场人士表示,用一个字来概括周符波就是“假”:名字是假的,档案是假的。

周符波毕业后,33岁时给一名湖南副省长当秘书,由此进入仕途快车道。湖南省纪委监委近日表示,周符波当年顶着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导致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去年6月19日,中共湖南省综治办前主任、湖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周符波因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罪,被判刑19年。

法院审理查明,周符波受贿1509万余元、港币25万元;有价值人民币372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湖南高院曾通报,周符波是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判处的职务最高、影响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澎湃新闻报导称,周符波的弟弟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8月被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9月被执行逮捕。

在2007年至2017年长达10余年的时间内,周符波将部分受贿所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产交予其弟江某保管,江某明知财物系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情况下仍予以掩饰、隐瞒。

报导称,江某以自己名义,但实际为周符波在长沙购买的房产有:5个商铺、2套房屋及一个车位,共计花费超过2000万元。在从2013年11月至2017年2月的3年多时间里,仅长沙市雨花区古曲南路某小区的两个商铺,收租达264万余元。

周符波供述称,自2015年,周符波控制多个以其亲属开设的证券账户,由其决定购买哪支股票,炒股总共投入资金约2亿元人民币。

判决书显示,江某某是周符波的妹妹。而江某某向周符波共计行贿800万元。

今年6月,大陆多起贫困家庭学生高考遭顶替的丑闻接连曝光,引舆论关注。陆媒报导,高考冒名顶替现象波及多省份。仅在山东一省,近两年有273名学生被公示,其中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福明真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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