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媒体报道,当地经济部周二(18)预告“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未来包括爱奇艺与腾讯等经营网际网络视听服务(OTT-TV)的公司,都将无法在台经营。
经济部表示,爱奇艺在2016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规划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中国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项目,因此经济部并未核准,但近年OTT-TV业界透过网络特性,仍达到在台违法落地效果。
为防止中国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透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经行政院相关部会会商后,将由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担任OTT-TV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经济部指出,规划将在9月3日正式公告,违反者将由NCC依条例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