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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纯钩:制服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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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暴徒在街头如此对待过路少女,警察绝对可以依法逮捕,告以非礼和人身伤害罪,只因这些大男人穿了一身警服,就可以公然“合法”施暴。警方高层甚至够胆话他们“以最低所需武力将其制服”,林郑更凉薄说“有意见可以投诉”——如果这是最低武力,那高一点又将如何?

香港電台影片截圖

十二岁女童与哥哥落街买文具,不幸身陷警察包围圈,情急之下拔足离开,竟遭警察一把掀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整个人骑在她身上,其后周围四五个全副武装的黑警一拥而上,如临大敌将她制服。——这一幕又为香港争得国际传媒一席之地。

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只要一个女警捉住手臂,根本无从逃脱。这帮黑警是担心少女逃跑,还是明知她无力抵抗,个个都去发泄一下兽性?

一个暴徒在街头如此对待过路少女,警察绝对可以依法逮捕,告以非礼和人身伤害罪,只因这些大男人穿了一身警服,就可以公然“合法”施暴。警方高层甚至够胆话他们“以最低所需武力将其制服”,林郑更凉薄说“有意见可以投诉”——如果这是最低武力,那高一点又将如何?

笔者倒想问一下邓炳强,如果他在现场,全副武装,他会不会采取同样的“最低武力”,如果会,他有什么理由,如果不会,他又有什么理由?

光天化日之下,传媒镜头面前,这帮黑警已如此放肆,那些我们看不到地方,已经或将会发生什么事,更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了。十二岁女童的遭遇,向全世界揭示香港的法治,已经崩坏到什么地步。

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至少应有起码的怜悯之心,尤其对女性,对未成年女童,更不可以假任何借口伤害她们。作案警察已有明显的心理变态症候,他们应该接受心理治疗,以纠正情绪不受控﹑虐待女童满足阴暗心理的精神病态。林郑与邓炳强如果还算正常人,对自己治下的警察公然在街头对少女施暴,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挂冠走人才是。

受害女童额角并没有刻着“我是黄丝”四字,警方施暴显然是无差别的,当日若有蓝丝孩子在场,也难免遭此厄运。香港法治崩坏,七百万人都是受害者,一众蓝丝咁撑林郑,也要为自己孩子的未来多操心了。

这是香港的耻辱,是特区政府的耻辱,是中共治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耻辱。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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