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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事件:第一次的干预是很重要的

因为拉姆事件,今天看到好多博主在普及,根据国外的资料和数据,家暴行为如果在第一次就进行了很好的干预,那么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能阻止后续的家暴行为。

这里就想具体的说说这个干预。不是简单的报警后简单惩罚一下丈夫,进行口头的简单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那样的劝说,严重的丈夫会被拘留几天这样。如果是这种类型的干预,那么后续的阻止效果并不怎么样。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相当多后来造成严重后果的家暴事件,其中很多都是多次报警,多次在警察的见证下验伤,多次调节干预等等,但是依然暴行继续,甚至肆无忌惮。

就是因为,所进行的干预给暴力实施的人的影响,不仅没让他认识到错误,反而让他觉得这是个小事,就算我干了,我所付的代价极小。

我有个朋友在婚姻内五次因家暴报警,警察来了都是和稀泥,验伤以后发现基本都是连轻伤都算不上的小伤。要知道什么样的才能算轻伤呢?骨折什么的,也仅仅能算轻伤而已。那你被打的鼻青脸肿,身上到处青啊紫的,可能在鉴定上都算不了什么。更多的可能有伤也证明不了是丈夫干的。因为没有视频录音等证据,大部分家暴都是隐秘的行为。警察就当着丈夫的面告诉女方,这些伤,没办法治丈夫的什么罪。警察能做的不过是做个家暴记录。然后就是口头劝几句,什么这是家务事,男人不能打老婆,以后不要打了之类。然后就没事了。

经历了这个过程,男人更加嚣张了。下次再家暴,再报警,男人一副你报呗,随便你报,我看能把我怎么样,怎么样也怎么不了我。

而且男人更学会了如何能打的尽量少留痕迹。再加上周围环境也都是打老婆嘛,不对是不对,不过哪个女人不得受着这些。男人打老婆,肯定是这个女人有什么过错,不然打你干嘛。男人打老婆嘛,为了孩子忍忍好了,男人打着打着以后就不打了。日子还得过。等等,让女人总是觉得孤立无援,求助无门。

既得不到法律的救援,也得不到社会环境,亲情舆论的支持。

所以干预就要起到干预的效果。不是警察来了,警察本身就自带一种,这都是小事的气场。敷衍了事,和稀泥,跟劝吵架一样的劝两句,这样是完全没用的。

警察来了,就要认真严肃,严格的评估事件的严重性,不仅有出警记录,还应该建立家暴档案,有家暴行为的人,第一次被记录以后,要进行跟踪记录处理,告知当事人这属于人身伤害事件。第一次记录之后如果再犯,将不再是拘留这样的轻微处理,要有刑罚。这过程中要有严肃而规范的处理流程。使当事人意识到这是一个严肃的公民受害事件的处理。警告当事人,因为家暴,他已经被警察盯上了。另外家暴出警,要和心理干预挂钩,被家暴的女性可以直接联系相应的公益心理干预,不仅对被家暴的女性有干预,对实施家暴的人也要有干预。进行后续跟踪处理等等。第一次家暴出警之后,警察后面要有电话或者直接的二次访问,对当事人进行监督。

……

目前我国有《反家暴法》,但是该法目前起到的作用,似乎只是让犯法的人知道了。自己最严重所受到的惩罚也就那样。里面很多留证,取证难问题,更是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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