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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因卷入"一马发展基金"丑闻而支付破纪录的罚金

资料照片:高盛集团位于纽约的全球总部。

被控串谋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国际金融机构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 Inc.)与检方就相关指控达成和解。

根据控辩协议,高盛集团将因它在马来西亚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基金腐败丑闻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支付29亿美元。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该类罚金。

在全球范围内,高盛将总计支付50多亿美元的罚金。

高盛在亚洲的子公司周四(10月22日)在承认“故意和自愿”串谋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后认罪。该公司的代表承认从事贿赂,导致一个旨在促进马来西亚经济发展的基金中有数十亿美元被掠取,从而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

在美国司法部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美国国税局(IRS)刑事调查部的洛杉矶办事处负责此案的主管特工科尔纳(Ryan L. Korner)说,“成立‘一马发展公司’是为了推动马来西亚长期经济发展的战略倡议。高盛今天承认,用于帮助马来西亚人民的资金中有10亿美元实际上被挪用,用来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官员,以获得他们的生意。”

从2009年到2014年,高盛在马来西亚的公司为一马发展公司筹集了65亿美元的资金。美国当局称,这些资金被与前总理纳吉布(Najib Razak)有关的人盗走。纳吉布在今年7月被免职,他被裁定有罪并判12年监禁,目前正在服刑,罪名是与这起丑闻有关的刑事背信、洗钱和滥用职权。

高盛筹集的资金被用于资助马来西亚官员的奢华生活。他们将这些资金用于购买大型游艇、比佛利山(Beverly Hills)的一家精品酒店,并在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中拥有股份。

美国司法部说,该公司的参与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该法案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寻求他们的帮助,以获得商业项目。

这个贿赂使得高盛获得了能源采购顾问的角色,并为参与一马发展公司的能源资产备受期待、利润丰厚的首次公开募股提供了机会。

这个和解协议使该公司避免了刑事定罪。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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